海信家电5月10日在港交所公告,于2024年5月10日,青岛亿洋(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即公司、海信视像、海信控股、贾少谦、于芝涛、代慧忠及其他独立第三方订立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将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认缴资本总额为10亿元,其中青岛亿洋、公司、海信视像、海信控股、贾少谦、于芝涛及代慧忠应分别出资100万元、3.4亿元、1.7亿元、9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及1000万元。
合伙企业将以私募基金的形式,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将不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入帐,其财务业绩不会合并至公司财务业绩中。根据合伙协议,青岛亿洋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控制和运营。青岛亿洋将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合伙企业应根据合伙协议向青岛亿洋支付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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