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A股代码:600338)及其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予以通报批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此前发布的《警示函》〔2024〕10号,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38.25%的股份自2021年7月13日起被轮候冻结,而公司迟至2024年1月13日才补充披露该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
上交所指出,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价及投资者决策均有重大影响。西藏珠峰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条款。同时,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实施办法和指引,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对西藏珠峰及黄建荣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相关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交所要求西藏珠峰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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