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根据函件内容,诺德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重大交易披露不及时以及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公司与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4.55亿元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但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迟至2024年4月10日才予以公告。此外,公司在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对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变更,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且未及时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上交所决定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立志、时任总经理许松青、时任财务总监王丽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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