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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迈入碳足迹管理新时代,挑战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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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迈入碳足迹管理新时代,挑战几何?

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出台,将为中国在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发挥作用。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见习记者 | 田鹤琪

面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这一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制定已经被迅速提上各国议程。

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本次《方案》提出四项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并分解成22项具体工作。

这是15个部门针对碳足迹管理首次联合下发文件,意味着中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迈入碳足迹管理新时代。

为何重要?

“此次《方案》的出台具有积极的意义。”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特聘教授、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对界面新闻表示。

一方面,通过碳足迹管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情况,为制定减排策略提供数据支持。另一方面,也能进一步强化企业和公众的低碳意识,鼓励他们采取实际行动减少碳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焦点,国际商业规则与气候行动规则的融合日益加深。目前,全球各国越来越重视在气候议题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023年10月1日,全球首个“碳关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下称CBAM)正式实施。

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以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减少55%的目标。

中国与欧盟贸易往来密切,2020年中国首次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CBAM作为一种进口税,将对中欧的贸易往来产生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孙瑾、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庄婧玙在2023年12月8日发表于《环境经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表示,短期看,CBAM会导致中国碳密集产品出口成本增加,局部高碳产品如钢铁等产品的出口受挫,不过整体影响有限;但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对出口贸易体系将造成持续冲击,尤其是能源密集型行业。

该文章指出,长期来看,按照2023年1-6月出口数据计算,中国涉及CBAM行业产品对欧出口额占对欧出口总量的约4%,主要为钢铁及其制品、铝及其制品,修订方案的出口产品占比将增加至10%,预计未来如果CBAM覆盖欧盟碳市场所有行业,中国受影响产品将占对欧出口总额的14%以上。欧盟自身技术的革新,会削弱中国相关优势地位,从而影响中欧贸易的发展。

CBAM的实施之所以对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究其原因是,中国和欧盟的工业化进程和碳市场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

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阶段,且正在为2030年实现碳达峰而努力,但根据中国能源消费结构来看,煤炭依赖度虽呈明确的下降趋势,但依然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

欧盟早已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现阶段需要加快二氧化碳的绝对量减排。且两者的减排成本、政策协同等方面也仍存在较大差距,适用于不同的减碳方式和减排速度。

除欧盟正式实施碳关税外,国际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相关法案的制定中。如美国的《清洁竞争法案》(CCA)预计2024年可能通过,该法案旨在确定造成温室气体的国内和进口产品的碳价格,分为针对国产产品的碳定价机制和针对进口产品的美国碳边境调节机制(US-CBAM)措施。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也均在考虑“碳关税”立法。

随着各国碳关税政策的推进和实施,预计会有更多的行业被纳入碳关税的征收范围,进口产品将面临更广泛的碳排放成本考量。在此趋势下,各行业未来可能需要应对更加严格的碳关税挑战。

因此,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出台,则有助于企业通过量化和管理其产品或服务的生命周期碳排放,进一步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增强其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有效抵御碳关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中国未来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石敏俊表示,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在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与2005年相比,2020年的碳排放强度已经大幅下降。

“然而,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们的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仍然偏高,这表明仍需进一步努力以实现碳减排的目标。”石敏俊称。“在全球范围内,碳足迹已成为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石敏俊指出。

发展历程

碳足迹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生态足迹概念。生态足迹最早是由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liam Rees于1992年提出,并由其博士生Mathis Wackernagel于1996年完善的一种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服务的方法。

碳足迹则是指以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表示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它涵盖了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运输、最终使用到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相较于单一的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迹是以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评估研究对象在其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同一对象而言,碳足迹的核算难度和范围要大于碳排放,其核算结果包含着碳排放的信息。

碳足迹概念的推出,旨在提醒人们要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通过计算和了解个人或组织的碳足迹,可以帮助人们识别和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策略,进而对抗全球变暖。

目前,碳足迹可以按照其应用层面分成“国家碳足迹”、“城市碳足迹”、“组织碳足迹”、“企业碳足迹”、“家庭碳足迹”、“产品碳足迹”以及“个人碳足迹”。

其中,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其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中国积极布局“双碳”行动,在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也在加快步伐。

2021年,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分别出台50个和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目标。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着重强调,要“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相比于国内,欧盟在碳足迹管理方面走在前列。

2011年,欧盟启动了环境足迹方法学研究项目,并在2013年发布衡量产品和机构生命周期环境表现的通用方法建议。

此后,欧盟进一步发展了产品环境足迹分类规则(PEFCR)和机构环境足迹分类规则(OEFSR)。PEFCR是一项技术指南,它是欧盟委员会发起的“绿色产品单一市场倡议”的一部分。

OEFSR与PEFCR相似,但专注于组织层面的环境绩效,而不是单一产品。欧盟在2019年进入了环境足迹研究的过渡阶段,并形成更细致的规则。

2023年,《欧盟新电池法》生效,这是首个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阶段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旨在对所有在欧盟出售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包括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

《欧盟新电池法》对碳足迹的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电池碳足迹核算和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根据电池碳足迹的大小进行分级;设置碳足迹上限值,超过上限的电池不能进入市场。

评估仍存挑战

界面新闻注意到,本次《方案》提出了以下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针对《方案》所提目标,石敏俊认为,碳足迹管理的重点不应仅仅放在数量上,而应更多地关注碳足迹管理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

“可能有些产品因为近期的迫切需求,会优先开始碳足迹管理。但最终,数字本身并不是最关键的,不论是100个或200个产品,真正重要的是碳足迹管理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它又是如何帮助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石敏俊说。

“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石敏俊表示。

他指出,首先,国内的基础数据还不够充分。这直接影响了国内对碳排放情况的了解,也就是所谓的“摸清家底”。

他提及,产品碳足迹的评估需要考虑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例如,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生产,其碳足迹可能会有显著差异。这些差异需要在碳足迹管理中得到妥善考虑。

“企业之间也存在个体差异,我们需要研究如何将这些差异纳入考量。是设定统一的门槛标准,还是将这些差异作为评估的一部分,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石敏俊说。

石敏俊称还指出,技术问题也是碳足迹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碳足迹与能源消耗密切相关时,如何准确计算替代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他解释到,例如,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在计算可再生能源时,可能只认可直接供应的可再生能源,而不是电网的平均能耗。这对于那些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如内蒙古、新疆、甘肃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造成碳排放因子的高估。

碳足迹的评估范围通常分为三个部分:范围一(直接排放)、范围二(购买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和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产品碳足迹需要将这三个范围的排放都考虑在内,这无疑增加了评估的复杂性。

石敏俊认为,范围三的评估尤其具有挑战性,因为它涉及到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上游供应链和下游分销等多个环节。例如,原材料的能耗和碳排放可能因来源地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电力的排放问题也需要考虑,特别是直接供应的能源与电网平均能源的差异。

“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产品碳足迹评估的难度,同时也突显了基础数据和技术问题的重要性。地区差异、原材料来源、电力供应方式等因素都需要在评估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考虑。”他说。

石敏俊同时指出,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随着碳足迹管理的推进,将激励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技术的创新,这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提升其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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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迈入碳足迹管理新时代,挑战几何?

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出台,将为中国在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发挥作用。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见习记者 | 田鹤琪

面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这一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制定已经被迅速提上各国议程。

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本次《方案》提出四项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并分解成22项具体工作。

这是15个部门针对碳足迹管理首次联合下发文件,意味着中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迈入碳足迹管理新时代。

为何重要?

“此次《方案》的出台具有积极的意义。”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特聘教授、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对界面新闻表示。

一方面,通过碳足迹管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情况,为制定减排策略提供数据支持。另一方面,也能进一步强化企业和公众的低碳意识,鼓励他们采取实际行动减少碳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焦点,国际商业规则与气候行动规则的融合日益加深。目前,全球各国越来越重视在气候议题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023年10月1日,全球首个“碳关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下称CBAM)正式实施。

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以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减少55%的目标。

中国与欧盟贸易往来密切,2020年中国首次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CBAM作为一种进口税,将对中欧的贸易往来产生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孙瑾、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庄婧玙在2023年12月8日发表于《环境经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表示,短期看,CBAM会导致中国碳密集产品出口成本增加,局部高碳产品如钢铁等产品的出口受挫,不过整体影响有限;但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对出口贸易体系将造成持续冲击,尤其是能源密集型行业。

该文章指出,长期来看,按照2023年1-6月出口数据计算,中国涉及CBAM行业产品对欧出口额占对欧出口总量的约4%,主要为钢铁及其制品、铝及其制品,修订方案的出口产品占比将增加至10%,预计未来如果CBAM覆盖欧盟碳市场所有行业,中国受影响产品将占对欧出口总额的14%以上。欧盟自身技术的革新,会削弱中国相关优势地位,从而影响中欧贸易的发展。

CBAM的实施之所以对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究其原因是,中国和欧盟的工业化进程和碳市场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

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阶段,且正在为2030年实现碳达峰而努力,但根据中国能源消费结构来看,煤炭依赖度虽呈明确的下降趋势,但依然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

欧盟早已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现阶段需要加快二氧化碳的绝对量减排。且两者的减排成本、政策协同等方面也仍存在较大差距,适用于不同的减碳方式和减排速度。

除欧盟正式实施碳关税外,国际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相关法案的制定中。如美国的《清洁竞争法案》(CCA)预计2024年可能通过,该法案旨在确定造成温室气体的国内和进口产品的碳价格,分为针对国产产品的碳定价机制和针对进口产品的美国碳边境调节机制(US-CBAM)措施。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也均在考虑“碳关税”立法。

随着各国碳关税政策的推进和实施,预计会有更多的行业被纳入碳关税的征收范围,进口产品将面临更广泛的碳排放成本考量。在此趋势下,各行业未来可能需要应对更加严格的碳关税挑战。

因此,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出台,则有助于企业通过量化和管理其产品或服务的生命周期碳排放,进一步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增强其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有效抵御碳关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中国未来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石敏俊表示,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在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与2005年相比,2020年的碳排放强度已经大幅下降。

“然而,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们的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仍然偏高,这表明仍需进一步努力以实现碳减排的目标。”石敏俊称。“在全球范围内,碳足迹已成为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石敏俊指出。

发展历程

碳足迹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生态足迹概念。生态足迹最早是由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liam Rees于1992年提出,并由其博士生Mathis Wackernagel于1996年完善的一种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服务的方法。

碳足迹则是指以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表示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它涵盖了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运输、最终使用到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相较于单一的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迹是以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评估研究对象在其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同一对象而言,碳足迹的核算难度和范围要大于碳排放,其核算结果包含着碳排放的信息。

碳足迹概念的推出,旨在提醒人们要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通过计算和了解个人或组织的碳足迹,可以帮助人们识别和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策略,进而对抗全球变暖。

目前,碳足迹可以按照其应用层面分成“国家碳足迹”、“城市碳足迹”、“组织碳足迹”、“企业碳足迹”、“家庭碳足迹”、“产品碳足迹”以及“个人碳足迹”。

其中,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其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中国积极布局“双碳”行动,在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也在加快步伐。

2021年,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分别出台50个和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目标。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着重强调,要“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相比于国内,欧盟在碳足迹管理方面走在前列。

2011年,欧盟启动了环境足迹方法学研究项目,并在2013年发布衡量产品和机构生命周期环境表现的通用方法建议。

此后,欧盟进一步发展了产品环境足迹分类规则(PEFCR)和机构环境足迹分类规则(OEFSR)。PEFCR是一项技术指南,它是欧盟委员会发起的“绿色产品单一市场倡议”的一部分。

OEFSR与PEFCR相似,但专注于组织层面的环境绩效,而不是单一产品。欧盟在2019年进入了环境足迹研究的过渡阶段,并形成更细致的规则。

2023年,《欧盟新电池法》生效,这是首个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阶段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旨在对所有在欧盟出售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包括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

《欧盟新电池法》对碳足迹的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电池碳足迹核算和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根据电池碳足迹的大小进行分级;设置碳足迹上限值,超过上限的电池不能进入市场。

评估仍存挑战

界面新闻注意到,本次《方案》提出了以下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针对《方案》所提目标,石敏俊认为,碳足迹管理的重点不应仅仅放在数量上,而应更多地关注碳足迹管理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

“可能有些产品因为近期的迫切需求,会优先开始碳足迹管理。但最终,数字本身并不是最关键的,不论是100个或200个产品,真正重要的是碳足迹管理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它又是如何帮助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石敏俊说。

“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石敏俊表示。

他指出,首先,国内的基础数据还不够充分。这直接影响了国内对碳排放情况的了解,也就是所谓的“摸清家底”。

他提及,产品碳足迹的评估需要考虑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例如,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生产,其碳足迹可能会有显著差异。这些差异需要在碳足迹管理中得到妥善考虑。

“企业之间也存在个体差异,我们需要研究如何将这些差异纳入考量。是设定统一的门槛标准,还是将这些差异作为评估的一部分,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石敏俊说。

石敏俊称还指出,技术问题也是碳足迹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碳足迹与能源消耗密切相关时,如何准确计算替代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他解释到,例如,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在计算可再生能源时,可能只认可直接供应的可再生能源,而不是电网的平均能耗。这对于那些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如内蒙古、新疆、甘肃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造成碳排放因子的高估。

碳足迹的评估范围通常分为三个部分:范围一(直接排放)、范围二(购买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和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产品碳足迹需要将这三个范围的排放都考虑在内,这无疑增加了评估的复杂性。

石敏俊认为,范围三的评估尤其具有挑战性,因为它涉及到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上游供应链和下游分销等多个环节。例如,原材料的能耗和碳排放可能因来源地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电力的排放问题也需要考虑,特别是直接供应的能源与电网平均能源的差异。

“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产品碳足迹评估的难度,同时也突显了基础数据和技术问题的重要性。地区差异、原材料来源、电力供应方式等因素都需要在评估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考虑。”他说。

石敏俊同时指出,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随着碳足迹管理的推进,将激励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技术的创新,这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提升其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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