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7月8日发布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予以监管警示。华创证券在担任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未能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导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公司贸易收入内控有效性核查不到位,对经销、直销收入划分依据核查不到位,以及对经销商收入终端核查相关问询回复内容与底稿不一致等。此外,华创证券在对主要境外客户销售自产产品与开展贸易业务的收入划分计算中存在错误,且部分访谈程序执行不到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华创证券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执业规范要求,责令华创证券采取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