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披露,近日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及其几位前高管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根据深金罚决字〔2024〕26号至29号文件,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300万元罚款(深金罚决字〔2024〕29号)。同时,几位前高管因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了更为严重的处罚。
高海涛,时任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行长,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深金罚决字〔2024〕28号)。郝毓忠,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因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负有责任,同样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深金罚决字〔2024〕26号)。冯欢,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因授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深金罚决字〔202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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