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8月5日公告,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周贤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熊波、金鑫、邹亚鹏、卢乐乐、吴奕聪、唐波、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经查明,盛屯矿业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2024年4月23日,盛屯矿业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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