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三位时任高管因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不真实和不准确。公司全资子公司曾将大额募集资金划转至一般账户,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且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此外,公司还使用自有资金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应支付的募集资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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