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东旭光电A、B股股票同时停牌,锁定退市结局,或将成为今年首家A、B股同时退市的上市公司。
触发面值退市条件
8月14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据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8月14日,东旭光电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同时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于公告后停牌。公司股票(A股和B股,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将自2024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近96亿元占款仍未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股票停牌前,东旭光电控股股东近96亿元占款仍未偿还。
8月13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据公告显示,东旭光电存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95.95亿元。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因此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旭光电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旭光电、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东旭光电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要求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
然而,截至本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资金共计95.95亿元。
换言之,自2024年7月5日至8月13日,在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里,东旭集团并未偿还对东旭光电近96亿元的占款。
近30万股东“踩雷”
在控股股东占款未偿还之外,“跌跌不休”的股价走势,决定了东旭光电的退市结局。
从盘面来看,自2024年4月30日以来,东旭光电A股股票(ST旭电)已经连收28个一字板跌停,且自7月18日以来收盘价均低于1元,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报0.37元/股,公司总市值为20.84亿元。
而东旭光电B股股票(ST东旭B)早在2022年4月25日收盘价已经低于1港元,且自2024年7月9日复牌以来连收27个一字板跌停,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报0.16港元/股,公司总市值为9.012亿港元。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旭光电股东人数为29.28万户,人均持有流通股1.803万股,人均持股金额为1.10万元。
据悉,东旭光电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以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高科技企业,辅以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做为主营业务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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