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乔遇
近日,闯关创业板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大电力)已经进入三轮问询阶段,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大电力为山东大学的校办企业,尽管核心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中标率排名靠前,在细分市场占据一定竞争实力,但该产品单价连续三年下滑,毛利率也略有下降。同时,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且存在非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情况。
另一方面,山大电力在分红政策上却显得颇为慷慨,四年间累计现金分红超过1.28亿元,同时,公司还计划募资9000万元用于补流,此举引发市场关注。
核心产品单价连续下滑
山大电力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系统相关智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企业,公司业务形成电网智能检测和新能源两大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故障录波监测装置、输电线路故障监测装置、时间同步装置等。
报告期各期(2021年至2023年),山大电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6亿元、4.78亿元和5.4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552.69万元、7716.97万元和1.01亿元。公司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对应为12.21%、15.28%。
电网智能监测领域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06%、84.47%和87.97%,为核心收入来源。公司电网监测类业务主要来自华东地区,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21%、54.35%和46.98%,集中度较高。
电网智能监测设备应用于变电、输电、配电领域。需要指出的是,在变电侧,我国存量变电站监测装置的布局已相对饱和,相关业务需求一方面来自存量变电站更新改造,另一方面来自新建变电站的配置需求。
公司表示其变电侧主要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从中标率看,报告期山大电力的中标率分别对应为32.78%、20.76%和30.62%,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一,2022年出现大幅下滑,竞争对手中元股份(300018.SZ)2022年的中标率为23.33%,超过山大电力排名第一,2023年,中元股份的中标率为28.73%,上升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故障录波监测装置单价持续下滑,从2021年的4.9万元/台下滑5.14%至2022年的4.65万元/台,并进一步下滑至2023年的4.62万元/台;同期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8.55%、46.14%和46.76%,也有小幅下滑。
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平均
山大电力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信号采集、数字信号处理、故障分析、故障精确定位、精确对时、储充系统开发等方面,主要体现在硬件端和软件端。硬件端的核心技术是以电路板为载体的电路设计能力,软件端的核心技术包括算法优化、软件开发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大电力拥有发明专利35项,其中22项专利为公司与他人共有。共有知识产权主要来自于山大电力与客户的业务合作,知识产权内容与具体项目高度相关。除专利“一种阻抗法和行波法相结合的行波综合测距方法”外,其他共有知识产权均未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中。
对此,山大电力表示:电力行业复杂性高,电网公司谨慎推进项目与技术运用。形成的共有知识产权与具体项目紧密相关,难以推广至其他项目,且多为理论性研究,距产品量产有差距。因此,除个别专利外,大部分知识产权未有效应用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
报告期各期,山大电力研发费用分别为2833.76万元、3798.24万元与3142.95万元。其中,各期材料费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2021年咨询测试费、技术服务费金额较其他年度显著偏高。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研发人员参与研发的情形。具体来看,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委派5名技术人员参与协助研发活动。上述非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天数的占比分别为57.37%、57.68%、56.95%和56.42%,公司将上述人员薪酬按照50%计入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山大电力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7.36%、24.76%和25.46%,远低于科汇股份、信通电子、智洋创新、中元股份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31.99%、34.26%、38.54%。
一手大额分红套现一手募资补流
山大电力是山东大学的校办企业,截至2023年末,山大资本持有公司4,904.4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0.15%,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大学直接持有山大资本100%股权,通过山大资本间接持有公司4904.4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0.15%,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梁军、张波、丁磊、李欣唐、裴林、刘英亮和宁波泉礼,宁波泉礼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梁军、张波、丁磊、李欣唐、裴林、刘英亮分别是山大电力高管。
本次IPO,山大电力拟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900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2023年,山大电力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832.40万元、3054.00万元、4886.40万元、3054.00万元,四年累计现金分红超1.28亿元,这种“一手大额分红,一手募资补流”的做法,引发了市场的广泛讨论。
公司现金分红一部分用于山大资本的日常经营以及向山东大学上缴利润,另一部分则流向张波、梁军、丁磊等上述提到的大股东,主要用于银行理财及储蓄、购置房产、日常消费等。
山大电力表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系公司维护股东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且公司自设立以来除2017年外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2018年度实施两次分红),具有合理性。
然而,在当前监管环境下,市场对于上市前大额分红的敏感性显著提升。4月12日推出的“新国九条”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异常财务行为,特别是“清仓式”分红的严格监管要求,并将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这无疑对山大电力的IPO进程构成了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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