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近日下发关于对智光电气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亿元。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50%以上,未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直至2024年4月22日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永喜、财务总监吴文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熊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永喜、财务总监吴文忠、董事会秘书熊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