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近日对九江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0万元。时任支行行长骆平及客户经理何志勇,分别因对授信管理问题负有责任而受到警告并被罚款7万元和6万元。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则因不良资产转让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此外,时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王新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袁德磊、行长潘明,均因对不良资产转让管理问题负责而受到警告并分别被罚款7万元、7万元和8万元。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不良资产虚假转让被罚款80万元,时任南昌分行行长龚隽也因此受到警告并被罚款8万元。所有处罚决定均在2024年8月13日作出。
8月以来,九江银行累计收到罚单已逾20张。具体来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披露,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九江银行高新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后被挪用于办理定期存单、收购股权,被罚款60万元。
另有多名九江银行工作人员被处罚款以及警告。罚单显示,九江银行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事项、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事项、虚报小微、涉农贷款数据、违规办理续贷掩盖不良资产、借道同业投资虚假转让不良贷款等。
针对相关违法违规事实,监管对王瑞处以警告并罚款12万元;对王刚处以警告并罚款14万元;对周辰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赵子龙处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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