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9月2日公告,公司股东黄小平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黄小平在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01万股,减持金额193.67万元,减持前,黄小平未按照承诺履行减持的预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黄小平处罚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小平已完成回购公司股份13.01万股,并上缴了违规减持部分的价差收益及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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