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王颖
记者|张一诺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公布了3张罚单,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向企业转嫁经营成本;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罚款60万元。
王松,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杨营,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授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二者均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违规向企业转嫁经营成本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八十九条,对其分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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