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9月9日公告,公司于9月6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向公司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涉案金额为10.92亿元及利息等。
2022年12月27日,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与公司签署编号为451XY2022045090号《授信协议》,其向公司提供13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024年1月15日,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与公司签署编号为451XY2024001107号《授信协议》,其向公司提供12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与公司签署编号为451XY2022045090号《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尚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编号为451XY2024001107号《授信协议》项下,直接占用其授信额度。公司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以所持民生银行312,739,488股无限售流通股提供质押担保。
鉴于公司被申请重整并已进入预重整阶段,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要求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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