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9月9日宣布,以306票对81票通过了H.R.8333号法案,即《生物安全法案》(The Biosecure Act)。该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美国联邦机构与外国生物技术公司展开业务往来,并点名了5家中国公司,分别是华大集团、华大智造、华大智造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药明康德和药明生物。
这些中国公司均否认它们对美国构成任何安全威胁。按照美国立法相关流程,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前,需要经过参议院、众议院各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两院通过的版本协调一致,最终递交美国总统签署。
法案通过后,药明康德在港交所回应称,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公司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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