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件,对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国纪”)的业绩补偿承诺人朱晓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朱晓东曾承诺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扣非后净利润目标,但上海金板在第一个结算期(2021年至2023年)未达到业绩承诺。根据《增资协议》,朱晓东应于2024年5月25日前向金安国纪支付7,000万元现金补偿。
然而,朱晓东未能履行该补偿承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朱晓东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违规行为及所受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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