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冀中能源(000937.SZ)盘中震荡,截至收盘报5.66元/股,股价上涨0.53%,全天成交18.56万手,成交金额1.05亿元,换手率为0.64%,公司总市值为200亿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
9月21日,冀中能源同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内容引发投资者关注。
同一日,冀中能源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阐述了议案的详细内容。
据公告显示,冀中能源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中能源集团”)以及关联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峰峰集团”)发来的《延期履行承诺的函》,对2019年3月26日出具的《延期履行承诺的函》进行延期履行。
公告中披露,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于2009年3月20日在冀中能源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进一步承诺函》及《股份限售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于2014年4月18日进一步出具《承诺函》,并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延期履行承诺的函》,鉴于后者已到期,且原承诺函涉及资产的状况发生了变化,峰峰集团需再次提出新的替代承诺。因此,双方分别出具了《延期履行承诺的函》。
冀中能源表示,上述承诺延期履行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助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拿出7成净利润给股东分红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冀中能源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的详情。
据介绍,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冀中新材”)注册资本11.71亿元,营业范围包括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牛玻纤”)注册资本3.95亿元,营业范围包括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以上两公司均为冀中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为整合业务板块,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经内部梳理,冀中能源拟由冀中新材吸收合并金牛玻纤,并依法注销金牛玻纤。合并完成后,新公司名称保持“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变,冀中能源持有其100%股权,仍为冀中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此外,冀中能源定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等。
业绩方面,今年上半年,冀中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01.11亿元,同比下降31.46%;归属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下降70.26%。
在此背景下,冀中能源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冀中能源的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为70.56%。
公开资料显示,冀中能源业务包括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板块,其中煤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炼焦煤和动力煤,其中炼焦煤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动力煤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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