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研究中心主任 张建平
商务部研究院金融硕士 郝欣韵
今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论坛开幕上宣布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并要求“尽快使之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上海作为开放的先行者,于日前发布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0项任务及100条举措。
此次公布的“扩大开放100条”可谓是全方位的。第一个方面便是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出了要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等任务。金融领域涉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部分。
银行业方面是对国家之前提出的开放措施具体的展开,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而证券业方面也同样将措施具体化,对外资持股证券公司的规定作了大幅放宽。
放开金融机构外资持股的比例,短时间内可能会对国内金融机构和国内的金融监管带来一定冲击和挑战,但从长远角度来看,竞争将会促使国内金融机构进行自身改革,有助于其综合能力的提升,而国外投资者的进入也将增加国内资本市场的活力,有利于金融市场及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保险业方面提出的是先行先试,去年11月财政部的说法是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而今年的博鳌论坛上又提出了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将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此次上海扩大开放100条中的表述为争取3年内取消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这相较于之前两次的提法在时间点上都要更快,也体现了先行先试的决心。而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取消开设代表处的要求,都给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充分运用其经营理念开展经营运作的可能性,此举能够大幅降低成本,增加市场溢出效应,激发公司发展的积极性和市场活力,促进中资公司的转型与发展。
第二个亮点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建设的联系。今年6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便提出了支持上海保交所要搭建国际再保险交易平台,探索建立保险业“一带一路”国际再保险共同体,进一步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而此次方案中再度涉及了以“一带一路”再保险业务为重点,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加快发展的内容,实际上便是大力建设推广上海自贸区的信号。
上海自贸区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非常重要的试点,而金融领域的创新一直是上海自贸区改革的重点。上海保险交易所的发展与完善则能够激发保险市场的创新与活力,对于提高保险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作用重大,而离岸保险业务的国际化程度非常高,这对于上海自贸区及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此外,方案中也提到了要加强上海与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深化沪港、沪澳、沪台等金融合作。这一举措也是十分必要的。上海要实现在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离不开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合作与交流。“沪港通”、“沪伦通”的实现也势必会提升上海的开放程度,为与各国金融中心的交流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方式。
第三个亮点是在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当天,特斯拉纯电动车项目落户上海协议正式签署,此举也标志着电动汽车开放举措开始实施。此协议的大致内容是特斯拉公司将在临港地区独资建设集研发、制造、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斯拉超级工厂,该项目规划年生产50万辆纯电动整车。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有史以来最大的外资制造业项目,体现的是上海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的决心,100条中也明确提到了要加快实施汽车、飞机、船舶产业对外开放,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争取外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特斯拉项目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开放是全国首例,是上海先行先试的重要印证和良好开端,更是上海利用外资着力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的标志。
这次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把之前国家提出的扩大开放任务作了具体化、明确化,将每个开放目标的任务及举措进行细化,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实施推进,这将大大加快扩大开放的进程,落实各项开放措施。
上海的先行先试实际上也与其接下来的自贸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及即将举办的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呼应,发挥上海优势条件,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五个中心”联动推进,试点会为未来向全国更多的城市进行推广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撑。长期来看,这是我国迈向硬件软件、增量存量并举的多领域全方位扩大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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