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引发网友关注。该政策可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
该政策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也是上海市继“创业获投资可落户”政策之后,扶持创业投资的又一政策。
在1月27日政协上海市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对此回应表示,科技创新,特别是在种子期的科技创新必须要加大支持的力度。对于天使投资风险的补偿,要掌握好三个环节。一是依据要实,现在从国家到地方都支持天使投资,但是补偿的依据必须要实。二是管理要严,必须要建立一套严格管理的制度,当然,这对政府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必须要公开,结果如何必须要公开。“这几个环节做好了,就可以使这套政策真正能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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