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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火热的储能话题背后,抽水蓄能依然是低调的王者。它的价格机制问题,也得到了国家的进一步明确。
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
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意见》因此提出,在现阶段,将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市场。
所谓两部制电价,即包括了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
电量电价,是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电量计费的电价;容量电价代表电力工业企业成本中的容量成本,即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意见》指出,将发挥现货市场在电量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方,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上网电价按现货市场价格及规则结算。
现货市场尚未运行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电量电价。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量可由电网企业提供,抽水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的75%执行,鼓励委托电网企业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采购,抽水电价按中标电价执行等。
此外,将合理确定服务多省区的抽水蓄能电站电量电价执行方式。
对于容量电价,《意见》表示完善核定机制。将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合理核定容量电价,且建立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调整机制。
容量电价将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值。抽水蓄能电站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的定调,与发改委2014年提出的《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有所不同。
据《中国电力报》报道,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侯清国表示,新机制坚持和优化了两部制电价,通过价格政策全面体现了抽水蓄能提供的服务价值,反映了抽水蓄能服务系统的本质特性。
两部制电价,利用了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来分别计算电价,可以刺激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企业用电的合理化。
此外,发改委还强调,要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建立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机制,建立相关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容量电费在多个省级电网的分摊方式,以及完善容量电费在特定电源和电力系统间的分摊方式。
抽水蓄能电站未来还将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意见》提出要推动电站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3560万千瓦,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18.6%,同比增长9.8%。
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为3179万千瓦,同比增长4.9%,在建装机5243万千瓦;电化学储能的累计装机规模位列第二,为326.9万千瓦,同比增长91.2%。
今年3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宣布,“十四五”期间将力争在新能源集中开发地区和负荷中心,新增开工2000万千瓦以上装机、1000亿元以上投资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并向社会开放国家电网拟建抽水蓄能项目,合作模式一厂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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