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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SZ)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一案的一审结果正式公布,塔菲尔新能源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2330余万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案的一审判决书。界面新闻在去年3月报道,由于认定塔菲尔新能源侵犯了其动力电池防爆技术专利,宁德时代将塔菲尔新能源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亿元。
一审判决书披露,宁德时代的起诉对象共有三家,包括塔菲尔新能源、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塔菲尔),以及万国(福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福州万国)。其中,东莞塔菲尔为塔菲尔新能源旗下公司。福州万国为汽车经销商,销售搭载涉案动力电池的电动汽车。
去年11月和今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并于今年6月作出判决。
判决书中称,法院认定塔菲尔新能源构成对宁德时代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判其向宁德时代赔偿2330余万元,涉及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的相关费用。福州万国销售装配有侵权产品的电动汽车,构成销售侵权行为,应停止继续销售。
法院认定,塔菲尔新能源所侵犯的专利为动力电池的“防爆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由宁德时代在2016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塔菲尔新能源生产、销售的NCM100Ah动力电池使用了上述专利技术方案,福州万国销售以该款动力电池为零部件的长城欧拉牌电动汽车,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
判决书披露,根据工信部提供的数据,塔菲尔新能源销售的侵权电池产品的总储电量超过736 MWh。
宁德时代和塔菲尔新能源的主营业务均为动力电池制造,今年1-7月,两者在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的排名为第一和第九。宁德时代的市场占有率超过49%,塔菲尔新能源为1.3%。
除上述电池“防爆装置”专利侵权案外,宁德时代去年还对塔菲尔新能源提起了四项专利诉讼。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已获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宁德时代近期向界面新闻确认,法院已对其与塔菲尔新能源的系列诉讼做出判决,均为宁德时代胜诉。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公布其余专利诉讼案的最终判决书。
上个月,宁德时代还向竞争对手中航锂电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宁德时代称,其已就中航锂电专利侵权案递交起诉书,且获得法院受理。该公司称,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此次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
中航锂电随后回应称,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全面风险调查,中航锂电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今年前7个月,中航锂电在国内的动力电池厂商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接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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