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球财说 宋涵
中国的寿险市场风云变幻,外资独资的速度亦在加快。
时隔一年半,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人寿)股权转让事宜终于有了新进展,2021年12月底公司公告收到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批文同意汇丰人寿变更股东。
即汇丰保险(亚洲)持股100%,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民信托)退出公司股东行列,汇丰人寿正式宣告成为第三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
根据相关财报显示,公司近些年盈利能力不足,净利波动较大。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净利尚亏损1.1亿元,偿付能力远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作为“银行系”保险公司一员,汇丰人寿营销严重依赖银保渠道,保险产品多以分红型为主,而传统寿险和健康险产品占比低,产品结构待优化。
一年半独资终“落地”,管理层已大多更换
近日,汇丰人寿发布一则临时公告,上海监管局批准国民信托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汇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
转让后,汇丰保险(亚洲)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国民信托退出股东行列。
汇丰人寿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25亿元,由汇丰保险(亚洲)和国民信托共同出资设立,双方分别持股50%,属于典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2020年5月,汇丰人寿召开董事会,审议国民信托向汇丰保险(亚洲)转让公司半数股权事宜。
此番,监管部门同意批复,标志着汇丰人寿完成蜕变,公司性质由合资转为外资独资。
最近几年,中国保险业务对外开放力度不断扩大,包括放宽和取消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放宽外资机构在总资产、经营年限、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等。
2021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删除了关于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51%的限制。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以达到100%。
政策出台后不久,友邦人寿和中德安联人寿就分别以“分改子”(分公司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如今汇丰人寿也得偿所愿成为了国内第三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合资寿险公司变为外资独资寿险公司,体现了外资看好国内保险市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的信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布局也将加速。
一般公司性质转变、股权变化很大可能会引发公司经营决策以及发展方向的改变,这其中往往会伴随着人事变动,汇丰人寿也不例外。
据统计,在汇丰人寿一年半合资转外资独资进程中,公司审计责任人、合规负责人、首席投资官、首席产品官以及健康险事业部负责人、私人财富规划师渠道首席业务发展官以及广东、北京、天津、浙江、深圳等分公司高管职务均发生变动,这些高管中有是公司内部调动亦有对外引进的。
尤其2021年以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岗位齐齐换帅。
2021年12月,公司相继发布两封高层变动公告,汇丰人寿董事长Bryce Leslie JOHNS即将卸任,具体辞职原因未作说明。继任董事长人选为孙丹莹,尚待银保监会批准。
由于公司原总经理雷浩然因工作调动赴汇丰集团环球保险业务的其他机构任职,接替其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临时负责人胡敏获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准,任命为公司总经理暨首席执行官。
据公开信息显示,孙丹莹加入汇丰多年,担任汇丰(中国)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总监、汇丰保险(亚洲)副主席、汇丰聆峰创投项目首席执行官等职位,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
新任总经理胡敏加入汇丰前曾先后就职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上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并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总精算师及财务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保险经验。
5年净利波动大,产品结构待优化
汇丰人寿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从财务指标方面来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汇丰人寿总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9.99亿元;实现净利润亏损1.1亿元。
分季度来看,公司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7.08亿元、6.82亿元、6.09亿元,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环比分别下滑3.67%和10.7%。
同期,汇丰人寿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429.95万元、2011.89万元、-7668.13万元。公司盈利能力堪忧,截至三季度末净利尚亏损1.1亿元。
企查查显示,2016年-2020年汇丰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53亿元、11.84亿元、14.25亿元、18.24亿元、18.7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9.62%、20.35%、28%、2.74%,保险业务收入增速不稳定。
同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61亿元、1.12亿元、-2.06亿元、1470.19万元、65.6万元。五年间净利波动大,盈利能力不足。
从偿付能力方面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表现一致,分别为284.61%、267.69%、221.95%,偿付能力呈下滑趋势,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分别环比下滑16.92个百分点和45.74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初,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内容显示,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其中,人身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6%。
不难看出,汇丰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对2020年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进行了通报,汇丰人寿销售人员执业登记基础信息要素缺失的销售人员数量占比超过 30%。
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通过排查和自检,完成补录,汇丰人寿首席业务发展官和合规负责人到银保监会中介部参加了监管谈话,向监管通报内部自查及信息补录的工作完成情况。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人身保险公司万人次投诉量中位数为0.11件/万人次。其中,汇丰人寿0.35 件/万人次榜上有名,位列万人次投诉量前10位。
从产品方面来看,汇丰人寿和众多有“银行系”背景的保险公司一样,在售产品多为分红型保险产品,而传统寿险和健康险产品占比较低。汇丰人寿营销严重依赖银保渠道,产品结构有待优化。
以2020年为例,公司保险业务收入按险种划分,分红寿险收入占比达94.58%;按销售方式划分,银行兼业代理收入占比达97.9%。
在保费收入中,银保渠道占比大的保险公司往往佣金手续费支出也会奇高。2019年和2020年两年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就分别高达0.97亿元、0.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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