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翟瑞民
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日前一审宣判,法院判定刘暖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9.6万元。
2022年1月11日上午,江秋莲来到北京与媒体见面,她表示,感谢法官对于江歌善良行为以及刘暖曦恩将仇报行为的认定,但认为惩罚不到位,“因为案件花费的钱不止这些,更别说对江歌生命的赔偿。”
谈及是否继续上诉,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对媒体表示,江秋莲暂时需要沉淀心情,在本月25号之前将会做出决定是否上诉,“我们此前预估经济赔偿最理想的是判赔50%(此前江秋莲曾提出207万元索赔额),低于30%不可以接受。”
对于法院判决刘暖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黄乐平表示,“针对精神抚慰金原来提出的索赔额是30万元,此前有过判决先例,但20万元的额度也已经很高了,这说明对江秋莲女士的精神损害程度比较严重。”江秋莲对此表示可以接受。
黄乐平表示,上述判决目前还没有生效,如果刘暖曦没有在上诉期内上诉,江秋莲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24岁的在日留学生江歌遭室友刘暖曦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随后以生命权纠纷为案由,将刘暖曦告上法庭。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
“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暖曦。”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本案是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所以不存在追究刘暖曦犯罪责任及判处刘暖曦徒刑的问题。
2020年4月15日,江秋莲在庭审中向被告刘暖曦提出民事赔偿,因为相关法律条例有所修改,要求赔偿费用调整为207万元,包括江歌的死亡赔偿金(1118100元)、丧葬费、交通费、翻译费、律师费等。
原告方认为,被告刘暖曦为了一己之私利阻止江歌报警,错失了警方提前对陈世峰取强制措施并限制陈世峰作案的可能。被告趁江歌不备迅速反锁房门致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合法租住的房屋内,导致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阻断,是陈世峰能够杀害江歌的主要原因。
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则认为,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认为,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法院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表示,法院判决后,她在江歌的坟墓前读完了判决书,“我告诉她妈妈做到了,其实我一直知道事情的事实如何,只是很多公众不知道,我通过法律把事实告诉了公众。”
对于未来的打算,江秋莲表示,自从有了江歌,她一直是江歌妈妈的身份,没有自己的生活,“需要维持生活,目前开了网店,因为还要准备对陈世峰回国后的诉讼,需要经济方面的支持。另外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希望能回报社会。”
“因为我接受过社会帮助,想回报给社会,希望把此次全部赔偿金捐给失学女童,像张桂梅那样。以后的其他赔偿,例如网络侵权诉讼,所获得的赔偿也将全部捐给失学女童。”江秋莲表示,由于江歌的身世,她希望天下的女孩子都能有自立的能力,不想哪个女孩子因为没有上学、没有能力,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谈及追责陈世峰的可行性,黄乐平表示,陈世峰将在2037年出狱,时间过长,法律也可能变化。从法律和法理上来说,江秋莲可以追究陈世峰的责任,所以要看其追究意愿和将来的法律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