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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氨基酸洁面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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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氨基酸洁面不会消失

“蹭热度”的产品要退场了。

图片来源:pexels-Tara Winstead

文|青眼 方良

近日,一则由“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所引发的“氨基酸洁面要消失”的言论,在行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此前,广州市场监管局也表明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不可等同。

今日下午,青眼致电广州质检院非特化妆品评审中心,对方回复称,“产品仅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不能命名为‘氨基酸’;如果产品中添加了氨基酸,即便使用其他的表面活性剂也可命名为‘氨基酸’。”也就是说,氨基酸洁面乳并不会消失。

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咋回事?

上述被打回备案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向青眼介绍,近期该公司备案的一款名为“XXX氨基酸清颜洁面乳”被打回了,原因为“产品名称中有氨基酸,而配方中添加的是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要求修改产品名称。

受访人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仅添加氨基酸表活能否宣称氨基酸一事,业界早就存在疑惑,就此,去年11月,广州市监局在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一)中加以明确,指出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宣称“氨基酸”与配方中“氨基酸表活”成分不符,二者功效作用也不相同。若配方中只含有氨基酸表活,如椰油酰甘氨酸钠、月桂酰谷氨酸二钠、月桂酰肌氨酸钠等,不能宣称“氨基酸”。

截自广州市监局

由此,上述企业负责人认为,“洁面、洗护属于清洁类产品,即使配方中添加类似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之类的氨基酸,也不能起到清洁的作用,与洁面乳的核心功效清洁无关。”他猜测,“未来,可能就没有氨基酸类洁面、洗护产品了”。

不过,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这只是自己的看法。“目前公司已修改了配方,在原有的配方基础上添加了氨基酸,看看能否通过备案。”此外,他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由于氨基酸的成本较高,如果只是少量添加,也有可能被认为是微量元素,备案可能也不能通过。但如果加多了,则成本上又负担不起。现在只是在尝试中。”

氨基酸表活宣称氨基酸是行业惯例

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与氨基酸有什么区别?

多位研发工程师向青眼介绍,氨基酸表活(即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是氨基酸衍生的、含有氨基酸盐的表面活性剂。氨基酸表活较原来广泛使用的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更温和、低刺激,主要作用为发泡、去污等。而氨基酸的主要功效则是滋润、营养、修护等,两者的功效和作用并不一致。

上海帝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喻敏告诉青眼,以往国内市场主要是以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为主,但2015年之后,随着消费升级,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成为了当下洗护市场的主流表面活性剂。他称,“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价格大约是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的2-3倍,目前30%浓度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约为20元/公斤。”

青眼在天猫平台以“氨基酸洁面乳”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显示,有超8300件相关商品。包括了雪玲妃、至本、半亩花田、AOEO、完美日记、科颜氏、SK-II 、芙丽芳丝等国内外品牌。仅洁面来看,可以说已经到了“无氨基酸不洁面”的地步。

截自天猫

与此同时,舒肤佳、多芬、六神等推出了氨基酸沐浴露;潘婷、卡诗、施华蔻等品牌旗下也有氨基酸洗发水。

也正是由于“氨基酸”洗护产品的涉及面之广,因此,“氨基酸洁面乳要消失”的话题一出,就瞬间在业内炸开了锅。

在广州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看来,“化妆品行业里,氨基酸表面活性剂默认宣称为氨基酸由来已久,这是行业惯例。”他认为,即便上述产品的备案没通过,氨基酸洁面乳也不会因此消失。

喻敏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氨基酸洗护是指加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产品,这是国际惯用叫法。”他认为,监管部门之所以不让叫了,估计是为了防止概念添加,如有的产品可能是皂基与氨基酸表活的复配,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只添加了微量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却宣称氨基酸洁面乳。

因此,喻敏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对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添加量进行规定,如,规定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添加量要超过整体表活的50%以上,才能叫氨基酸洁面乳。“可以设置门槛,而非是一棒子打死,我建议还是应遵从惯例。”

不过一位新锐品牌的研发工程师则认为,大家之所以起名“氨基酸洁面”或“氨基酸洗发水”等,其实借用的是氨基酸本身的功效,来混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功效,让消费者以为该产品添加了大量氨基酸,且具有氨基酸本身的功效。这属于误导消费者。因此,监管部门不予通过备案。

上海金芮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总监钱琦则表示,按照广州市监局的上述规定,只有加了氨基酸的洁面乳才能叫氨基酸洁面乳,“如果同时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氨基酸,那就可以叫做氨基酸洁面乳。”

官方回应:添加氨基酸后可命名“氨基酸”

综上不难看出,关于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能否命名为“氨基酸”,行业人士各自持有了不同的意见与看法。那么,究竟监管部门的态度是怎样的?

对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审评专家郭清泉表示,行业内所谓的国际惯例的叫法,可能并不一定适用于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大多是分不清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氨基酸的。”他说,“如果直接叫‘氨基酸洁面乳’,可能会让消费者认为氨基酸具有清洁作用。”

郭清泉进一步称,出现上述备案被打回的情况,实际也是给行业提了醒,那就是,行业人士所认为惯例,可能在监管人员的眼中,是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因此,我们要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不要从行业人士的角度来考虑这些问题。企业也可以在产品包装上增加一些备注,将这个问题解决好。”

此外,郭清泉肯定地回答道,“如果同时添加了氨基酸和氨基酸表活的洁面乳,就可以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但是,为了避免产生歧义,他还建议,“可以在‘氨基酸’与‘洁面乳’两个词中间加上奢华、精致等修饰词语。”

青眼致电广州质检院非特化妆品评审中心,对方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即“同时添加了氨基酸和氨基酸表活的洁面乳,可以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即便产品添加的是其他非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只要添加了氨基酸,也可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

或导致概念添加

这也就是说,氨基酸洁面乳、洗发水、沐浴露等氨基酸洗护产品并不会消失,前提是产品中实实在在地添加了氨基酸。

不过,也有行业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这会不会助长‘概念性’添加,如产品中仅仅只添加少量的氨基酸,却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甚至认为,如果命名为氨基酸洗面奶可以不用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只用添加氨基酸,还节省成本一些。“虽然氨基酸的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但也有很便宜的,估计部分企业为了命名为‘氨基酸’,会买很便宜的氨基酸少量添加进去,但实际对产品没有任何用处,这就滋生了概念添加。”

上海一位研发工程师告诉青眼,现在已经有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厂家,会把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中残留的氨基酸作为成分写出来,方便客户宣称“氨基酸”。“即便含量不高也可以通过备案。”

企业以低成本、低剂量的添加,就能达到宣称“氨基酸洁面”目的,这对那些真正同时足量添加了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的企业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有法规资深人士认为,上述关于氨基酸洗护产品的名称问题,应属于市场的行为,监管部门如果管理的太具体、太细节,反而会影响市场活力,也不利于行业发展。此外,还有行业人士也表示,提高门槛是好事,建议“监管部门一次性把所需要整改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出台,不用这样反复打回来,会影响企业的运行效率”。

不过,仅从此次的“氨基酸洁面乳命名”一事来看,今后化妆品要以成分命名的,就需要格外谨慎了,“言之有物”是关键。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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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氨基酸洁面不会消失

“蹭热度”的产品要退场了。

图片来源:pexels-Tara Winstead

文|青眼 方良

近日,一则由“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所引发的“氨基酸洁面要消失”的言论,在行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此前,广州市场监管局也表明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不可等同。

今日下午,青眼致电广州质检院非特化妆品评审中心,对方回复称,“产品仅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不能命名为‘氨基酸’;如果产品中添加了氨基酸,即便使用其他的表面活性剂也可命名为‘氨基酸’。”也就是说,氨基酸洁面乳并不会消失。

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咋回事?

上述被打回备案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向青眼介绍,近期该公司备案的一款名为“XXX氨基酸清颜洁面乳”被打回了,原因为“产品名称中有氨基酸,而配方中添加的是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要求修改产品名称。

受访人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仅添加氨基酸表活能否宣称氨基酸一事,业界早就存在疑惑,就此,去年11月,广州市监局在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一)中加以明确,指出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宣称“氨基酸”与配方中“氨基酸表活”成分不符,二者功效作用也不相同。若配方中只含有氨基酸表活,如椰油酰甘氨酸钠、月桂酰谷氨酸二钠、月桂酰肌氨酸钠等,不能宣称“氨基酸”。

截自广州市监局

由此,上述企业负责人认为,“洁面、洗护属于清洁类产品,即使配方中添加类似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之类的氨基酸,也不能起到清洁的作用,与洁面乳的核心功效清洁无关。”他猜测,“未来,可能就没有氨基酸类洁面、洗护产品了”。

不过,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这只是自己的看法。“目前公司已修改了配方,在原有的配方基础上添加了氨基酸,看看能否通过备案。”此外,他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由于氨基酸的成本较高,如果只是少量添加,也有可能被认为是微量元素,备案可能也不能通过。但如果加多了,则成本上又负担不起。现在只是在尝试中。”

氨基酸表活宣称氨基酸是行业惯例

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与氨基酸有什么区别?

多位研发工程师向青眼介绍,氨基酸表活(即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是氨基酸衍生的、含有氨基酸盐的表面活性剂。氨基酸表活较原来广泛使用的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更温和、低刺激,主要作用为发泡、去污等。而氨基酸的主要功效则是滋润、营养、修护等,两者的功效和作用并不一致。

上海帝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喻敏告诉青眼,以往国内市场主要是以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为主,但2015年之后,随着消费升级,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成为了当下洗护市场的主流表面活性剂。他称,“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价格大约是皂基、AES等表面活性剂的2-3倍,目前30%浓度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约为20元/公斤。”

青眼在天猫平台以“氨基酸洁面乳”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显示,有超8300件相关商品。包括了雪玲妃、至本、半亩花田、AOEO、完美日记、科颜氏、SK-II 、芙丽芳丝等国内外品牌。仅洁面来看,可以说已经到了“无氨基酸不洁面”的地步。

截自天猫

与此同时,舒肤佳、多芬、六神等推出了氨基酸沐浴露;潘婷、卡诗、施华蔻等品牌旗下也有氨基酸洗发水。

也正是由于“氨基酸”洗护产品的涉及面之广,因此,“氨基酸洁面乳要消失”的话题一出,就瞬间在业内炸开了锅。

在广州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看来,“化妆品行业里,氨基酸表面活性剂默认宣称为氨基酸由来已久,这是行业惯例。”他认为,即便上述产品的备案没通过,氨基酸洁面乳也不会因此消失。

喻敏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氨基酸洗护是指加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产品,这是国际惯用叫法。”他认为,监管部门之所以不让叫了,估计是为了防止概念添加,如有的产品可能是皂基与氨基酸表活的复配,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只添加了微量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却宣称氨基酸洁面乳。

因此,喻敏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对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添加量进行规定,如,规定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添加量要超过整体表活的50%以上,才能叫氨基酸洁面乳。“可以设置门槛,而非是一棒子打死,我建议还是应遵从惯例。”

不过一位新锐品牌的研发工程师则认为,大家之所以起名“氨基酸洁面”或“氨基酸洗发水”等,其实借用的是氨基酸本身的功效,来混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功效,让消费者以为该产品添加了大量氨基酸,且具有氨基酸本身的功效。这属于误导消费者。因此,监管部门不予通过备案。

上海金芮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总监钱琦则表示,按照广州市监局的上述规定,只有加了氨基酸的洁面乳才能叫氨基酸洁面乳,“如果同时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氨基酸,那就可以叫做氨基酸洁面乳。”

官方回应:添加氨基酸后可命名“氨基酸”

综上不难看出,关于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能否命名为“氨基酸”,行业人士各自持有了不同的意见与看法。那么,究竟监管部门的态度是怎样的?

对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审评专家郭清泉表示,行业内所谓的国际惯例的叫法,可能并不一定适用于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大多是分不清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和氨基酸的。”他说,“如果直接叫‘氨基酸洁面乳’,可能会让消费者认为氨基酸具有清洁作用。”

郭清泉进一步称,出现上述备案被打回的情况,实际也是给行业提了醒,那就是,行业人士所认为惯例,可能在监管人员的眼中,是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因此,我们要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不要从行业人士的角度来考虑这些问题。企业也可以在产品包装上增加一些备注,将这个问题解决好。”

此外,郭清泉肯定地回答道,“如果同时添加了氨基酸和氨基酸表活的洁面乳,就可以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但是,为了避免产生歧义,他还建议,“可以在‘氨基酸’与‘洁面乳’两个词中间加上奢华、精致等修饰词语。”

青眼致电广州质检院非特化妆品评审中心,对方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即“同时添加了氨基酸和氨基酸表活的洁面乳,可以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即便产品添加的是其他非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只要添加了氨基酸,也可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

或导致概念添加

这也就是说,氨基酸洁面乳、洗发水、沐浴露等氨基酸洗护产品并不会消失,前提是产品中实实在在地添加了氨基酸。

不过,也有行业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这会不会助长‘概念性’添加,如产品中仅仅只添加少量的氨基酸,却命名为氨基酸洁面乳。”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甚至认为,如果命名为氨基酸洗面奶可以不用添加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只用添加氨基酸,还节省成本一些。“虽然氨基酸的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但也有很便宜的,估计部分企业为了命名为‘氨基酸’,会买很便宜的氨基酸少量添加进去,但实际对产品没有任何用处,这就滋生了概念添加。”

上海一位研发工程师告诉青眼,现在已经有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厂家,会把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中残留的氨基酸作为成分写出来,方便客户宣称“氨基酸”。“即便含量不高也可以通过备案。”

企业以低成本、低剂量的添加,就能达到宣称“氨基酸洁面”目的,这对那些真正同时足量添加了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的企业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有法规资深人士认为,上述关于氨基酸洗护产品的名称问题,应属于市场的行为,监管部门如果管理的太具体、太细节,反而会影响市场活力,也不利于行业发展。此外,还有行业人士也表示,提高门槛是好事,建议“监管部门一次性把所需要整改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出台,不用这样反复打回来,会影响企业的运行效率”。

不过,仅从此次的“氨基酸洁面乳命名”一事来看,今后化妆品要以成分命名的,就需要格外谨慎了,“言之有物”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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