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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污受贿,江苏电力原总经理费圣英被指控。
1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称,1月18日-1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费圣英贪污、受贿一案。
费圣英被控在他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期间,受贿超1亿元,贪污超3341万元。
费圣英被指控犯贪污罪。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称,2005年至2008年,费圣英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签订虚假居间合同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款共计3341万余元。
费圣英还被指控犯受贿罪。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称,1999年至2016年,费圣英利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投资入股、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配偶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40万余元。
以此计算,费圣英被指控获取非法财物近1.39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费圣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费圣英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费圣英出生于1958年3月,现年63岁,汉族,江苏丰县人,毕业于南京电力学校(现南京工程学院)财会专业。1980年9月参加工作。
费圣英的电力财务管理经验丰富,曾历任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电力工业部物资局副局长)。
他还历任电力工业部综合管理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副主任、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总审计师等职。
2004年12月,46岁的费圣英出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他升任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0年11月,52岁的费圣英出任华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此后,他还出任了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师。
江苏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公司,均是国家电网旗下公司,主要分别从事江苏省和浙江省的电网建设、运行与管理,经营本地电力销售业务,服务电力客户等。
国家电网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中国最大电网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其经营区域覆盖中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电范围占国土面积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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