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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失独再生养群体被纳入特色保险:住院每天补贴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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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失独再生养群体被纳入特色保险:住院每天补贴150元

失独再生养家庭,即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通过再生、收养等方式再次拥有一个孩子的特殊家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赵孟

编辑 | 翟瑞民

贵州省失独再生养家庭将可受到政策照顾。界面新闻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该群体被纳入由贵州省计生协会投保的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这也使得贵州成为全国首个将失独再生养家庭纳入与失独群体同等保险政策的省份。

失独再生养家庭,即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通过再生、收养等方式再次拥有一个孩子的特殊家庭。此前,政策鼓励失独家庭进行自救,而一旦自救成功,按照现有政策他们将不再属于失独家庭,因此也将不再获得失独扶助政策的照顾。

但高龄抚养孩子的现实,让这个群体面临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压力。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近些年来,包括全国政协原常委李崴、全国政协委员祝连庆在内的各界人士曾多次呼吁,应将这个群体纳入失独扶助政策内,一视同仁。

贵阳省失独再生养人士李顺仙告诉界面新闻,近两年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2022年1月28日,一些贵阳市的失独再生养人士拿到了《保险证》,该险种全名为“贵州省女方满49周岁的失独再生养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贵州省失独再生养人士刚获得的《保险证》。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保险证》显示,该险种保障项目包括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三日免赔)、意外住院医疗、疾病身故、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五项。其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可按住院实际天数扣除三天免赔后,每天补贴150元。考虑到该群体普遍进入老年期,遭遇生活打击后健康状况不佳,还要抚养年幼的孩子,住院补贴意义重大。此外,意外伤残保障金额最高30000元,其余3项保障金额分别为5000元。

该险种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贵州分公司承保。该公司一位保险项目负责人向界面新闻介绍,该险种最早起始于2019年,原是为贵州省失独家庭开设的特色险种,后来由于失独再生养群体的诉求引起重视,贵州省卫健委和贵州省计生协会决定,将该群体纳入其中,险种名称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有所不同,但保障内容与失独群体一致。他介绍,该险种属于特色险种,保费为每年240元,但全部由政府承担,不接受个人投保。

目前,国家层面针对失独再生养群体的政策依据,主要为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于2007年制定的《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对失独家庭给予每月一定的经济扶助;但对失独后再次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家庭,将不被认定为失独家庭,扶助金也被取消。后来出台的有关失独家庭的政策,都延续了这一思路。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为失独群体购买了特色保险,但失独再生养家庭仍被排除在外。

该群体曾多次向国家卫健委反应诉求。国家卫健委在2019年7月26日给出的答复中明确告知,“目前,将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过,这份文件也在最后提到,“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有特殊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获得帮助。”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仅有福州市晋安区将失独再生养群体纳入与失独家庭相同的扶助政策。晋安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制定实施的《晋安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女方年满45周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失独家庭,将以每户为单位获得扶助金。

一些失独再生养人士表示,虽然尚未将他们纳入扶助金政策,但给予其同等政策的保险待遇也是一项重要进步,其他省份也可以借鉴贵州省的经验,对失独再生养群体给予特定照顾和帮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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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失独再生养群体被纳入特色保险:住院每天补贴150元

失独再生养家庭,即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通过再生、收养等方式再次拥有一个孩子的特殊家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赵孟

编辑 | 翟瑞民

贵州省失独再生养家庭将可受到政策照顾。界面新闻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该群体被纳入由贵州省计生协会投保的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这也使得贵州成为全国首个将失独再生养家庭纳入与失独群体同等保险政策的省份。

失独再生养家庭,即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通过再生、收养等方式再次拥有一个孩子的特殊家庭。此前,政策鼓励失独家庭进行自救,而一旦自救成功,按照现有政策他们将不再属于失独家庭,因此也将不再获得失独扶助政策的照顾。

但高龄抚养孩子的现实,让这个群体面临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压力。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近些年来,包括全国政协原常委李崴、全国政协委员祝连庆在内的各界人士曾多次呼吁,应将这个群体纳入失独扶助政策内,一视同仁。

贵阳省失独再生养人士李顺仙告诉界面新闻,近两年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2022年1月28日,一些贵阳市的失独再生养人士拿到了《保险证》,该险种全名为“贵州省女方满49周岁的失独再生养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贵州省失独再生养人士刚获得的《保险证》。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保险证》显示,该险种保障项目包括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三日免赔)、意外住院医疗、疾病身故、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五项。其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可按住院实际天数扣除三天免赔后,每天补贴150元。考虑到该群体普遍进入老年期,遭遇生活打击后健康状况不佳,还要抚养年幼的孩子,住院补贴意义重大。此外,意外伤残保障金额最高30000元,其余3项保障金额分别为5000元。

该险种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贵州分公司承保。该公司一位保险项目负责人向界面新闻介绍,该险种最早起始于2019年,原是为贵州省失独家庭开设的特色险种,后来由于失独再生养群体的诉求引起重视,贵州省卫健委和贵州省计生协会决定,将该群体纳入其中,险种名称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有所不同,但保障内容与失独群体一致。他介绍,该险种属于特色险种,保费为每年240元,但全部由政府承担,不接受个人投保。

目前,国家层面针对失独再生养群体的政策依据,主要为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于2007年制定的《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对失独家庭给予每月一定的经济扶助;但对失独后再次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家庭,将不被认定为失独家庭,扶助金也被取消。后来出台的有关失独家庭的政策,都延续了这一思路。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为失独群体购买了特色保险,但失独再生养家庭仍被排除在外。

该群体曾多次向国家卫健委反应诉求。国家卫健委在2019年7月26日给出的答复中明确告知,“目前,将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过,这份文件也在最后提到,“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有特殊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获得帮助。”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仅有福州市晋安区将失独再生养群体纳入与失独家庭相同的扶助政策。晋安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制定实施的《晋安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女方年满45周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失独家庭,将以每户为单位获得扶助金。

一些失独再生养人士表示,虽然尚未将他们纳入扶助金政策,但给予其同等政策的保险待遇也是一项重要进步,其他省份也可以借鉴贵州省的经验,对失独再生养群体给予特定照顾和帮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