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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什么是新污染物?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向界面新闻介绍,新污染物就是新型污染物,也称新兴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
新污染物通常包括:内分泌干扰物(EDCs)、药品与个人护理用品(PPCPs)、全氟化合物(PFCs)、溴代阻燃剂(BRPs)、饮用水消毒副产物、纳米材料、微塑料等。
对于目前中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情况,刘建国介绍,“我国固体废物治理起步较晚,既有历史遗留的存量问题,又有不断涌现的增量问题,新老问题叠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
突出短板主要在畜禽养殖废物、作物秸秆、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农村固废的有效处置利用、磷石膏及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的规模化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焚烧飞灰、含重金属污泥废渣、化工废盐、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还有厨余垃圾、市政污泥等有机固废的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等方面。
“我国对新污染物的治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刘建国表示,新污染种类繁多,来源广泛,迁移转化方式和暴露途径复杂,环境危害和环境风险具有隐蔽性,相关作用机制和控制技术的科学研究在国际上也还是前沿课题。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的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方面,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也已启动修订,资源综合利用法正在制定中,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的固废治理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新污染物治理方面,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表示,要更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重视新污染物评估治理体系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也明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2021年,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1版)并将动态更新。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无锡市委主委、无锡市政府副市长高亚光就提出了关于开展新污染物防治的提案。她建议,从国家层面构建新型污染物防控机制,建立由上至下的多级防控系统,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新型污染物的长期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科学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净化处理技术与工艺。
民盟中央也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成立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构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针对新污染物问题,尽快出台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等,健全新污染物调查与监测工作机制,对各级监测实验室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
刘建国介绍,目前,我国对固废治理的决策层级已空前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将固废减量化、资源化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中央深改委、中办、国办已相继就垃圾分类、禁止洋垃圾入境、畜禽粪污治理、塑料污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等通过或印发过相关指导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国家18个相关职能部门曾联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涵盖了各类固废和固废治理全过程各个环节。刘建国介绍,《方案》明确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能够形成积聚放大效应。
在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方面,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规划和指导意见,明确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补短板、长链条、调结构、促提升,迈出从“量变”走向“质变”的步伐。快递、外卖、电商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的新兴行业包装废物源头减量成为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建国介绍,相关规划中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指标是首次提出,体现了鲜明的资源化导向,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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