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娱乐官网正规吗知乎

正在阅读:

这些卖酒新招数怎么样?我看“刑”,很“铐”谱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这些卖酒新招数怎么样?我看“刑”,很“铐”谱

注意,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文|云酒网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什么品类可能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点?

有数据显示,消费者普遍认为酒类市场存在三大问题,分别是假酒、违法勾兑以及质量安全,其中77.11%的受访者认为假酒问题较为严重。

伴随互联网和新零售产业的兴起,假酒销售也披上一层网红外衣。卖家设下连环套,骗取消费者货款,知名商超卖酒不履约的现象也仍时有发生。

2022年,时值3.15来临之际,云酒头条(微信号:云酒头条)专门整理了酒类违法侵权的三个典型案例,以期为厂商和消费者提供参考提醒。

鉴假售假亿元大案

假酒害人,正是为了识别假酒,各类鉴假栏目和鉴假人应运而生。但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借鉴假的名义售假。

2021年末,重庆警方破获一大型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产、储、销“黑窝点”4处,现场查获假冒茅台品牌酒成品800多瓶、待灌装基酒3000多斤、制假设备14台、包材2.7万套,初步估算涉案金额1亿元。

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了扩大销量,选择雇佣“网红”来制作识别真假茅台品牌酒的短视频,并在某互联网短视频平台注册多个账号滚动播放,待人气积聚到一定程度后进行推销。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先后生产、销售高仿茅台品牌酒2万多瓶。

目前,这一案件正在侦破当中。同时这也向消费者们发出警示,个别在视频中教您鉴别真假的人,可能正在售假。

云酒锐评:由于品鉴和收藏白酒需要一定的专业性,而伴随着短视频的兴起,互联网平台上开始陆续出现众多酒类品鉴栏目和所谓“知名品鉴人”。这一群体中的确有专业人士,却也不乏滥竽充数,乃至以品鉴为名,贩卖假冒伪劣产品之辈。

酒业专家表示,白酒鉴别“看酒花”“火烧法”等都不够科学和严谨,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品牌和商家。

卖酒连环骗局

2021年5月,四川宜宾珙县59岁的老何(以下皆为化名)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一位销售茅台镇“贵州XX酒”的业务经理小A。

小A在认识老何后,通过“无微不至”的嘘寒问暖赢得了信任,随后给老何介绍了一桩可以“赚外快”的生意。

小A对老何表示,自己在宜宾长宁县有位老客户“王哥”,双方做了多次生意对方信誉可靠,现在王哥要再次买酒,但公司酒价从1599元/件下调到899元/件,公司直接发货价格就会“穿帮”。自己可以将酒先发给老何再让王哥来取酒,这样中间不但有价差,老何也可从中赚取外快。

经不住小A的鼓动,老何很快打了款,但王哥却迟迟不来提货。老何反复催促后,王哥表示还需要一些高端白酒,最后老何一共购买了36箱酒,垫付酒款5.1万余元,但随后老何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最终他选择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后发现,小A是成都C酒业公司销售人员,而“王哥”同样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两人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但在老何在找到其服务的公司反映后,公司声称二人已经离职,表示同意全部退款并赔偿老何5000元酒款,但老何表示此事对自己造成诸多损失,要求赔偿现金,并打算委托律师起诉对方。

云酒锐评:个别酒业从业人员利用微信卖酒涉嫌诈骗并不少见。上述案例中小A、王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已经涉嫌诈骗。律师表示,C酒业公司声称二人已经离职推卸责任,但二人以公司名义向当事人推销白酒,且货款由公司收取、开票,责任理应由公司承担。公司赔偿后,追究员工的责任,那属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看,C公司难辞其咎,广大厂商也要注意制定相应制度,严格规范公司员工行为。

法院为何不支持3倍赔付

杨先生(化名)在永辉超市购物期间,发现53度酒飞天茅台正在促销,便在“永辉生活”APP中下单6瓶飞天茅台酒,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实付金额为5586元。后来超市声称缺货,并擅自对杨先生的订单做了退款处理。杨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可,并向法院提出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永辉超市向杨先生交付6瓶茅台酒,杨先生则支付5586元货款。

杨先生随后又在永辉超市其他门店购买了128瓶飞天茅台、46瓶五粮液、6瓶国窑1573等名酒,因超市无货都予以退款,杨先生再次将超市起诉到法院,并提出3倍赔偿的要求,但最终法官否决了他的请求。

对于杨先生第一次起诉成功,法律人士分析,永辉超市作为知名超市应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开展促销前要对各种商品存货量做好准备,如缺货也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杨先生在APP上下单后已与商超形成了合同关系,商超擅自退款属于没有尽到告知业务,故法院判决杨先生胜诉。

而杨先生第二次购买大量品牌酒是限制型的,该类型商品的出售数量和普通商品不同,进货渠道也不像普通商品那么广泛。且杨先生还提出让超市给予他3倍赔偿,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法院不支持其请求。

云酒锐评:

同一个人两次购买名酒,法院却作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并非支持消费者的任何要求,需要结合不同的法律要件进行分析。从这一角度分析,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但同时对企业合法权益也作出了保护,只有厂家和消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护,健康和谐的商业生态才能构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这些卖酒新招数怎么样?我看“刑”,很“铐”谱

注意,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文|云酒网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什么品类可能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点?

有数据显示,消费者普遍认为酒类市场存在三大问题,分别是假酒、违法勾兑以及质量安全,其中77.11%的受访者认为假酒问题较为严重。

伴随互联网和新零售产业的兴起,假酒销售也披上一层网红外衣。卖家设下连环套,骗取消费者货款,知名商超卖酒不履约的现象也仍时有发生。

2022年,时值3.15来临之际,云酒头条(微信号:云酒头条)专门整理了酒类违法侵权的三个典型案例,以期为厂商和消费者提供参考提醒。

鉴假售假亿元大案

假酒害人,正是为了识别假酒,各类鉴假栏目和鉴假人应运而生。但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借鉴假的名义售假。

2021年末,重庆警方破获一大型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产、储、销“黑窝点”4处,现场查获假冒茅台品牌酒成品800多瓶、待灌装基酒3000多斤、制假设备14台、包材2.7万套,初步估算涉案金额1亿元。

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了扩大销量,选择雇佣“网红”来制作识别真假茅台品牌酒的短视频,并在某互联网短视频平台注册多个账号滚动播放,待人气积聚到一定程度后进行推销。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先后生产、销售高仿茅台品牌酒2万多瓶。

目前,这一案件正在侦破当中。同时这也向消费者们发出警示,个别在视频中教您鉴别真假的人,可能正在售假。

云酒锐评:由于品鉴和收藏白酒需要一定的专业性,而伴随着短视频的兴起,互联网平台上开始陆续出现众多酒类品鉴栏目和所谓“知名品鉴人”。这一群体中的确有专业人士,却也不乏滥竽充数,乃至以品鉴为名,贩卖假冒伪劣产品之辈。

酒业专家表示,白酒鉴别“看酒花”“火烧法”等都不够科学和严谨,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品牌和商家。

卖酒连环骗局

2021年5月,四川宜宾珙县59岁的老何(以下皆为化名)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一位销售茅台镇“贵州XX酒”的业务经理小A。

小A在认识老何后,通过“无微不至”的嘘寒问暖赢得了信任,随后给老何介绍了一桩可以“赚外快”的生意。

小A对老何表示,自己在宜宾长宁县有位老客户“王哥”,双方做了多次生意对方信誉可靠,现在王哥要再次买酒,但公司酒价从1599元/件下调到899元/件,公司直接发货价格就会“穿帮”。自己可以将酒先发给老何再让王哥来取酒,这样中间不但有价差,老何也可从中赚取外快。

经不住小A的鼓动,老何很快打了款,但王哥却迟迟不来提货。老何反复催促后,王哥表示还需要一些高端白酒,最后老何一共购买了36箱酒,垫付酒款5.1万余元,但随后老何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最终他选择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后发现,小A是成都C酒业公司销售人员,而“王哥”同样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两人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但在老何在找到其服务的公司反映后,公司声称二人已经离职,表示同意全部退款并赔偿老何5000元酒款,但老何表示此事对自己造成诸多损失,要求赔偿现金,并打算委托律师起诉对方。

云酒锐评:个别酒业从业人员利用微信卖酒涉嫌诈骗并不少见。上述案例中小A、王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已经涉嫌诈骗。律师表示,C酒业公司声称二人已经离职推卸责任,但二人以公司名义向当事人推销白酒,且货款由公司收取、开票,责任理应由公司承担。公司赔偿后,追究员工的责任,那属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看,C公司难辞其咎,广大厂商也要注意制定相应制度,严格规范公司员工行为。

法院为何不支持3倍赔付

杨先生(化名)在永辉超市购物期间,发现53度酒飞天茅台正在促销,便在“永辉生活”APP中下单6瓶飞天茅台酒,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实付金额为5586元。后来超市声称缺货,并擅自对杨先生的订单做了退款处理。杨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可,并向法院提出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永辉超市向杨先生交付6瓶茅台酒,杨先生则支付5586元货款。

杨先生随后又在永辉超市其他门店购买了128瓶飞天茅台、46瓶五粮液、6瓶国窑1573等名酒,因超市无货都予以退款,杨先生再次将超市起诉到法院,并提出3倍赔偿的要求,但最终法官否决了他的请求。

对于杨先生第一次起诉成功,法律人士分析,永辉超市作为知名超市应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开展促销前要对各种商品存货量做好准备,如缺货也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杨先生在APP上下单后已与商超形成了合同关系,商超擅自退款属于没有尽到告知业务,故法院判决杨先生胜诉。

而杨先生第二次购买大量品牌酒是限制型的,该类型商品的出售数量和普通商品不同,进货渠道也不像普通商品那么广泛。且杨先生还提出让超市给予他3倍赔偿,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法院不支持其请求。

云酒锐评:

同一个人两次购买名酒,法院却作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并非支持消费者的任何要求,需要结合不同的法律要件进行分析。从这一角度分析,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但同时对企业合法权益也作出了保护,只有厂家和消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护,健康和谐的商业生态才能构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