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3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高院对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同案被告人王绍玉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界面新闻此前曾报道,张明杰系歌手曲婉婷的母亲,原任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4年9月2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名被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批捕。
张明杰的同案被告王绍玉与张同岁,原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他与曾经离异的张明杰是同居关系。2014年9月23日,王绍玉因涉嫌诈骗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批捕。
2016年7月,张明杰案一审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被控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宗罪。首次开庭三年后,2019年8月,该案再次开庭,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原起诉内容作了变更与追加起诉,张明杰被指控涉嫌滥用职权与受贿两宗罪。
2021年11月17日,哈尔滨市中院对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王绍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张明杰单独受贿人民币500万元,与王绍玉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张明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对张明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王绍玉也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宣判后,张明杰、王绍玉不服,分别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依法立案受理。
黑龙江省高院表示,该院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评议,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黑龙江省高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认为张明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张明杰伙同王绍玉共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张明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张明杰、王绍玉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
本案曾因曲婉婷在微博公开发文“为母叫屈”,受到众多网友关注。案件一审宣判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表评论文章称,张明杰案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在于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亲,更因为她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蛀虫”。
评论称,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分子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义之财,满足亲属子女奢靡生活。如今,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公开宣判,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彰显了公平正义。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强化“不敢腐”高压态势的必然要求,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