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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能源该怎么发展?规划路线图出炉了。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显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增强能源生产保障能力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意见》要求,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极端天气,适度超前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大储备力度,保持合理裕度。
国家能源局提出目标,2022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这较2021年的目标分别调高了5%、2.04%和5.68%。
日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强调能源保障安全有力,淡化了总量目标,未对煤炭生产和消费量提出量化指标。
相较于历年的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此次《意见》也没有明确煤炭消费比重。
国家能源局2016年发布的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煤炭消费比重应下降到63%以下。此后每年的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均要求煤炭消费比重低于60%。2021年要求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
2016年以来,中国原油产量跌破2亿吨。“十四五”期间,产量将重回2亿吨水平。
《规划》明确,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国家能源局提出,2022年电力装机将达到26亿千瓦左右,同比增长9.24%;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同比增长11.84%。
此外,将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同期,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需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相较于2021年,《意见》并未明确非化石能源发电具体装机量目标,新增电能替代电量下降200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
根据《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需提高到20%左右,将在今年目标基础上再提高2.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能源供应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能源价格不断攀升,同时国内煤炭消耗呈快速增长态势,对煤炭保供稳价形成新的挑战。
《意见》明确,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有序核准一批优质先进产能煤矿。加快推进在建煤矿建设投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保供产能转化为常态化产能,在煤炭消费集散地、铁路运输枢纽和重点港口布局建设一批煤炭储备基地。
此外,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做好四川盆地页岩气田稳产增产,推动页岩油尽快实现规模化效益开发,加快煤层气资源探明和产能建设,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
《意见》还要求,增强能源供应链弹性和韧性,推进中俄东线南段、西三线中段、西四线、川气东送二线、龙口LNG-文23储气库等重大管网工程建设,巩固跨境油气进口通道安全稳定运营水平。
还需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及储气设施,华北、西北等百亿方级地下储气库扩容达容等项目建设。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提升流域调蓄能力,缓解部分地区枯水期缺电量、汛期缺调峰容量的问题。
在发展非化石能源方面,《意见》指出,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还将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建成投产白鹤滩、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加快推动雅砻江孟底沟、黄河羊曲水电站建设,推进旭龙水电站核准,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
特高压通道将加快建设,推进重点输电通道配套的电网、电源工程建设,着力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此外,需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研究建立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建设运行机制。
《意见》还强调,加强各地区能源供需监测预测和风险预判,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在能源保供中的支撑托底作用,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做好保供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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