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国内多个省份相继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2022年4月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在黑龙江省政府网站全文发布。
《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生育友好环境,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住院分娩补助、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育儿补贴等方式,给予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家庭育儿补助,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发放育儿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市县政府制定,省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制定积极支持生育的住房政策措施,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还提出,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以建立逐步满足社会需求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为核心,健全完善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服务管理、综合保障体系。到2025年各市(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公办和普惠托育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清理与优化生育政策有关精神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20年,黑龙江常住人口减少646.4万,降幅高达16.9%,跌幅位居全国31个省份之首。全省13个地级市人口全部下滑,连省会哈尔滨市也不例外,十年间常住人口减少了62.62万,是中国唯一一座人口减少的省会城市。
最近公布的《黑龙江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黑龙江人口出生率仅为3.74‰,不到同期全国人口出生率的一半。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
为此,黑龙江省此次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黑龙江省之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明确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修改后的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湖北省也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而在市和县一级,四川省攀枝花市和甘肃省临泽县已更进一步。2021年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这是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2021年9月,甘肃省临泽县发布《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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