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近期,知情人士爆料,该婴儿霜的代工厂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被“禁业”。与前两例“禁业案”不同的是,这是首次企业和法人同时被禁业,其中企业被禁业10年,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
企业、法人双双被禁
青眼在信用中国查询了解到,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正药业)被处以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化妆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止的处罚。
由于信用中国未公布案件细节,青眼第一时间向执法机关河北省邢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求证,相关工作人员称,“上述处罚信息属实”。根据这位工作人员的指引,青眼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查询到了上述行政处罚书的原件。
原来,早在2021年12月20日,河北省药监局就对康正药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案由为“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处罚类型为“吊销许可证、资格罚”。
根据行政处罚书显示,2021年8月27日,在河北省药监局的指导下,邢台市市监局联合公安局执法人员对康正药业展开调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最终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1月份开始,康正药业更改了其生产产品杏璞修护霜(儿童型)、玉之甲杏妈修护霜(儿童型)、草本贝贝本草修护霜的配方工艺,并且这3款产品的共计5个批次产品中,均检出了本维莫德(苯烯莫德)成分,原因是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州美乐莲)生产的化妆品原料莲敏舒(莲诺)。
据悉,本维莫德膏是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药品,用于治疗银屑病,其活性成分为本维莫德(苯烯莫德),该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载明,“尚未在18岁以下患者中进行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18岁以下患者不得使用”。
由此,河北省药监局对康正药业生产的上述5批次儿童用化妆品定性为“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并对该企业及法人开出了“禁业令”。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首例企业和法人同时被禁业的案例。此前,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香普尔)和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赛因)的法定代表人,分别被处以终身禁业和10年禁业。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9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均为李涛。另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均为张立勇。
值得一提的是,康正药业在近3年内已多次被罚。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显示,该企业曾在2021年6月7日因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而被邢台市卫建委罚款3000元;2020年1月6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被邢台市临城县应急管理局处罚;2019年5月13日,该公司因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等,被邢台市卫健委处罚。
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信息显示,目前,康正药业旗下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均已取消备案,其中就包含了上述涉案的三款产品。
涉嫌犯罪,产品需召回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中所涉及的“杏璞修护霜(儿童型)”曾一度走红网络,杏璞曾在京东和天猫开设了官方旗舰店,杏璞修护霜在京东上还创造过10万+的好评。但近几年,关于杏璞修护霜含禁用物的争议也一直没有断过。并且,杏璞霜在此之前还频频使用“政府认证”“中科院推荐”“老爸评测”作为推广。
不过,“被代言”的老爸评测最终将南京杏璞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杏璞庄园)告上了法庭,诉称对方侵权。杏璞庄园正是杏璞修护霜的主体公司。
再回到本案中,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康正药业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已超过5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2021年9月1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河北药监局还表示,上述5批次化妆品销售流向均为杏璞庄园,且情况已通报南京市监局,并指出,“相关涉事产品需召回”。
那么,目前上述涉案产品召回的情况如何?青眼致电杏璞庄园,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随后青眼再次致电该公司并询问“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杏璞修护霜,你们怎么召回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却称,“该产品没有召回。”他还表示,“产品中不含有西药成分,如果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检测”。值得一提的是,该工作人员最后还称,“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做这个品牌了”,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南京市监局对此案的产品召回又是如何处理的?青眼多次致电杏璞庄园公司所在地的南京秦淮区市监局,但是截至发稿,一直无人接听。
根据青眼调查,现在天猫平台上已检索不到相关产品;京东平台上也仅有少量店铺中销售杏璞霜,且均为消字号产品。据了解,其妆字号名为杏璞修护霜,消字号名为杏璞霜。
7个月6张“禁业令”
据了解,自去年9月底至今,化妆品行业已开出至少6张“禁业令”。除本案涉及的两张禁业令,以及上文提及的厦门香普尔和广州赛因各一张外,近期,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还对苏州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和股东张某分别开出了为期3年的“从业禁止令”,原因系二人销售了大量的假冒化妆品。
不过,这6张罚单中,2张终身禁业的罚单均是涉及儿童化妆品。譬如,在此次针对康正药业的处罚中,河北省药监局共参考了2个法规以及一个通知。
其中所依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与《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均含有“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明确指示。
因此,河北药监局最终根据新条例第五十九的规定,并以“情节严重”的情形,对康正药业及法定代表人李涛作出了上述处罚。
由此可见,安全事关重大,儿童安全更是不容僭越的底线,在儿童化妆品中做手脚,企业也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另一个共性是,涉及产品生产问题的,被禁业的都是工厂或其法人,而非委托方(品牌方)。对此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是因为“谁生产谁负责”,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 品牌方也应该被严惩,才有震慑力。”
而且工厂更容易在原料问题上“踩雷”。典型如,福州美乐莲所生产的化妆品原料莲敏舒(莲诺),就是康正药业案件中的“罪魁祸首”。而此前的广州赛因案中,则是由于其所生产的产品中检出了产品标签不含的水杨酸,彼时有工程师就认为,“或许是来料环节出了问题”。
据悉,福州美乐莲已在去年8月31日被立案调查,并被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原因是其涉嫌在生产的儿童化妆品原料“莲敏舒”中非法添加其自行生产的“苯烯莫德”医药中间体。
值得关注的是,多次“禁业令”均祸起“原料”,也令不少工厂负责人后怕。
“原料出了问题,代工厂也有很大的责任。”广州市胜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负责人潘广乐表示,“不管是注册人备案人,还是受托生产企业都需要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是存在主观恶意添加和非主观恶意添加的区别,处罚的力度也会不一样。”
不过,多位工厂负责人均表示,虽然工厂要对购进原料进行检验,检验符合工厂制定的内控标准之后才可以放入合格区。“但是,90%以上的工厂没有重金属、激素、抗生素检测设备,即便有违禁添加,多数工厂也没有能力检测出来。代工厂具备的检测能力一般只有普通的理化检验项目,比如外观、pH、黏度、微生物检测项目等。像‘莲敏舒’里添加的是西药成分,一般工厂也不容易检测出来。”
随着法规趋严,“禁业处罚”也已经常态化,正如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所言,“行业正呈现出越来越严谨、越来越收紧的监管势态,尤其是产品安全问题,从业者一刻都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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