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动脉橙果局
就在上月,美国总统拜登实现了他设立大型生物医学研究机构的愿望——国会宣布成立“高级健康研究计划局”(Th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for Health,ARPA-H),并向其投入了10亿美元的启动经费。
实际上,早在去年4月,拜登就提出设立ARPA-H,并把ARPA-H作为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的生物医药版本。基于“推动健康研究的变革性创新,并加快健康突破的应用和实施”的目标,ARPA-H的预算费用更是高达65亿美元。
尽管备受期待,但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大众自然也存在多方面的疑问。譬如ARPA-H为何成立?其成立的价值是什么?能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目标?以及现如今仍面临哪些问题?
为此,动脉橙果局通过公开资料整理,试图对ARPA-H这一计划进行系统性分析,并解答上述问题。
为突破性研究而生
在了解ARPA-H之前,先来看这样一个背景。
美国是当今全球生物科技创新的“引领者”,无论是在癌症治疗药物还是在新冠疫苗的研发上,美国的生物医药体系都展现出了极强的实力。
且近几十年来,在持续突破的基础研究和活跃的生物医药产业商业行为这两股力量的推动下,各国的生物医药产业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美国亦是如此。
在美国,一般情况下基础研究都是由高校、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组织实验室进行,资金多来源于联邦政府,并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简称NIH)提供支持。
曾有人做过估算,联邦政府的每1美元投资都能带来至少8美元的经济增长。在这背后,NIH所提供的支持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可以看出,联邦政府在基础研究方面的大力投资对于美国的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生物医药产业商业行为方面,众多生物科技公司通过特定产品的研究、开发和营销,能够为患者带去更多先进的治疗方案,且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研发商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收回成本。
如今,越来越多的成功案例也表明了,生物医药产业的底层基础建设和未来发展的巨大前景,不断发展的科技也给如何预防、治疗甚至治愈癌症、传染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症等影响重大的疾病提供了潜在机会。但遗憾的是,一些可能产生重大突破的创新项目并不适配现有的研究支持体系。
通常,这些项目会具有高风险、周期过长、更倾向于学术前沿、预期市场规模不足、市场应用存在多方面限制等特点。
然而在美国现有的生物医药创新项目推进机制中,NIH对科研项目的支持更倾向于增量研究,商业化则要求初创项目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足以吸引投资者的筹码。因此,一些具备重大突破潜质的项目也难以走到台前。
ARPA-H的成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灵感源于DARPA
作为系统性的、从分子覆盖到社会的计划,ARPA-H自提出以来,其重点便是资助高风险、能够推动医疗技术突破的创新项目落地,为患者提供变革性的解决方案。
可以看出,在ARPA-H的基因里,高风险和高回报均是其显著的特点。实际上,这些特点也是受到了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的启发。
自1958年成立以来,DARPA便促成了个人计算机、互联网、GPS 系统、气象卫星、激光武器、无人机等领域的一系列创新,为保持美国领先的技术优势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并吸引了日本、德国等国家纷纷效仿。
美国自身也分别于2002年、2006年和2009年建立了国土安全部ARPA(HSARPA)、资助广泛前沿技术的IARPA以及致力于发展先进能源技术的 ARPA-E等DARPA“克隆机构”。
DARPA能成为众多组织模仿的对象,离不开其特有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文化。简单来说,DARPA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可以得益于以下几点:对突破性技术和成果的重视、对失败的高容忍度、扁平化的组织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项目外包模式。在这其中,并没有大众常认为的大额资金投入。
今年3月28日,拜登政府公布了总额达5.8万亿美元2023财年预算案,虽然该预算案中并未公布各个机构完整的预算额,但DARPA局长斯蒂芬妮·汤普金斯(Stefanie Tompkins)博士在近日的一场在线会议中透露,DARPA在2023财年提交了约41亿美元的预算申请。同时结合DARPA往年约30亿美元的预算经费来看,可以发现,一直以来DARPA的投入都仅占国家研发资金不到1%的比例。
但正是这与其他项目相比之下并不突出的投入,却带来了众多影响深远的颠覆性技术。
目前,DARPA由6个技术办公室的约220名政府雇员组成,其中包括近100 名项目经理。这些项目经理分别来自学术界、工业界和政府机构,任期有限,通常为3-5年,短暂的任期,也激发了项目经理推动项目的紧迫性。
图1.DARPA组织架构
那么具体而言,DARPA究竟有何优越性和独特性呢?
在项目选择和人员招募方面,DARPA项目经理有着很大的决定权,可自主发起项目和管理预算。且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经理还将得到来自安全、法律和合同问题、财务、人力资源方面的专家支持,这些都使得项目经理能够在较短的任期内取得重大的突破和成就。
在组织管理方面,DARPA采用的是“扁平化”、“高敏捷度”的组织架构,同时对项目经理实行指标驱动的问责制,鼓励他们尝试多样化的方法来实现这些量化目标,以此降低 “扁平化” 模式的整体风险。项目经理与团队成员之间也会始终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以时刻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截止日期推进项目执行。
在颠覆性技术研究开展方面,DARPA主要是基于成果驱动,即依据预先确定的目标进行创意构想,而不是纯粹的科学研究。同时,DARPA的项目在推进时,均是外包给其他研发机构或企业团队,项目经理则负责在美国国防承包商、私有企业和大学范围内挑选研究人员,并资助外包团队把新观念转化为成果,这也保障了项目的高效推进和落地。
当然,在强调项目“高风险、高回报”的同时,DARPA并不回避失败问题,从失败中获取教训和经验也是DARPA一直以来的醒目标签。美国麻省理工学院DARPA研究专家威廉·邦维利安也曾表示,如果没有赋予项目经理失败的空间,DARPA的模式就不起作用。
以广泛领域为目标
受DARPA模式影响,在现有的规划中,ARPA-H是一个结构精简、扁平化管理、灵活的组织。
同时与DARPA类似,ARPA-H也是计划通过签订短期合同(任期约3年)的方式从学术界、政府端、实验机构等领域聘请项目经理,并给予其足够的自由操作空间以及资源支持。
在项目规划上,ARPA-H需要项目经理收集目前尚未能通过已有方案解决的重度需求,这些需求通常来自于患者、医护群体、学术研究团队、联邦机构等,根据需求,项目经理会规划具备高风险、高回报的突破性解决方案。
想法确定后,项目经理可直接向ARPA-H计划主任提出方案,ARPA-H计划主任有权决定项目是否可行,并设定项目进行的先后次序。一经批准,ARPA-H将会依照DARPA的模式和基于高风险产生高回报的原则征求申请并审查。
在机构职能方面,基于DARPA的使命,ARPA-H的使命是“对突破性技术和广泛适用的平台、配置、资源和解决方案进行关键投资,这些技术和解决方案有望改变医学和健康的重要领域,造福所有患者”。
虽然现阶段ARPA-H所公布的项目计划大多侧重于癌症、阿尔茨海默症等疾病,但这并不意味着ARPA-H只会关注特定的疾病或者状况,相反,ARPA-H关注的范围极为广泛,其目标也是建立和发展适用于各种疾病的平台。
面对多个领域的创新项目规划,和DARPA一样,ARPA-H同样有对失败的高容忍度,在ARPA-H的文化中,如果所有的项目和计划都取得了成功,反而意味着项目并不具备足够的突破性。
在项目推动方面,结合DARPA模式,ARPA-H大概率也不会拥有专门进行项目研究的实验室,而是会选择以外包的形式支持其他研发机构或企业外包团队进行项目研究。
除此之外,追求卫生服务公平性也是ARPA-H各个项目运作的基本要素。因此,确保ARPA-H的资金能够广泛地覆盖全国和在医学研究和医疗资源获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群体,将会是ARPA-H发展中的优先级任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ARPA-H将在内部指派一名高层级领导负责对项目启动、奖励机制以及员工招聘等各个环节进行公平性的综合考量。
归属争议
自ARPA-H计划被提出以来,关于其最终归属一直都存在众多争议。
一方认为,ARPA-H的目标完全符合NIH的使命——探索生命本质和行为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并充分运用这些知识延长人类寿命,以及预防、诊断和治疗各种疾病和残障。
因此ARPA-H在NIH内运作不仅能够使其充分得到来自NIH的资源支撑,而且也能迅速储备一个新机构建立所需的专业知识。换而言之,让NIH作为ARPA-H的孵化器,有助于ARPA-H项目快速开启和落地。
且相比ARPA-H更为激进的项目推进策略,NIH虽然显得较为“保守”,但实际上,NIH也早就有通过类似于DARPA的模式来推动部分突破性项目的经验,启动于1990年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NIH面对COVID-19所做出的反应。在COVID-19爆发后,NIH迅速成立了加速COVID-19疫苗治疗干预的项目(ACTIV)和快速诊断学加速项目(RADx)。
其中,ACTIV在NIH基金的支持与协调下,汇聚了NIH,FDA,CDC,DoD,VA,BARDA,EMA等政府部门,以及来自学术机构的科研人员和众多私营企业共同参与。
另一方则认为,ARPA-H需要成为一个独立机构,以打破NIH原有的规避风险的投资模式,真正走出能够与NIH形成差异化的模式。ARPA-H的创新突破模式需要拥有足够独立的自主空间、决策权、预算权等,如若不能免于干预,那么ARPA-H的项目开展将会极易受到干扰。
且NIH经费申请流程较为繁琐,在项目评估期间还需要邀请NIH之外的科学家进行同行评议,尤其是当新申请的项目具备更前沿、更超前的特质时,出于风险的考量,这类项目很难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
而ARPA-H的项目模式显然与这截然相反,其项目经理在项目选择上具备极大的权力,在项目评估上ARPA-H也会极力避免受到NIH的传统同行审批模式的影响。
此外,也有部分人群认为,将ARPA-H纳入NIH,会使得NIH内部其他健康计划的研究资金受到影响。
针对ARPA-H归属这一问题,今年3月初,美国国会众议通过的联邦政府2022财年综合拨款法案中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当然,该法案并不是直接对ARPA-H的归属做出决议,而是宣布了NIH所属的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拥有决定ARPA-H是独立机构还是现有机构中一部分的权力。
经过漫长的审议,HHS部长泽维尔·贝塞拉(Xavier Becerra)于3月月底宣布,ARPA-H将成为NIH的一部分。虽然ARPA-H隶属于NIH,但ARPA-H主任将直接向泽维尔·贝塞拉汇报工作。自此,关于ARPA-H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未来在哪?
虽然归属问题得到了解决,但关于ARPA-H的运作,外界仍存在多方面的疑问。
譬如在运作模式方面,虽然DARPA对于ARPA-H的建设而言是一个极好的借鉴样本,且DARPA的组织架构中也有着生物技术办公室,但整体来看,DARPA并不是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完美模式。
原因有三点。第一,DARPA服务于单一“客户”——美国国防部,其项目侧重于国家安全,项目也多与工程系统相关。而与工程系统相比,生物医学研究存在更复杂、更难以把控的生物系统相互作用。
第二,生物医学项目需要与包括患者、医院、医生、制药企业和支付者在内众多角色保持紧密的互动。
第三,生物医学项目的实施需要考虑人类行为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同时还要兼顾相关监管环境。因此,ARPA-H可以向DARPA学习,但仍需要开拓出更适应自身运作的模式。
除对DARPA模式的借鉴存在部分争议外,对于最终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大众所关注的一点,然而在现有的ARPA-H规划中,这一点并未被提及。
不过美国于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中提到,允许大学和小企业保留政府资助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虽然该法案同时也规定政府资助大型企业产生的知识产权仍由政府所有,但国会授权DARPA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遵守这项规定,这也极大地鼓舞了更多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创新。
而ARPA-H在运作模式上多处对DARPA进行了借鉴,虽然现阶段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尚未有明确规定,但ARPA-H在规划时同样可以借鉴DARPA在知识专利上的处理方式。
总体而言,ARPA-H仍处于一个非常早期的阶段,许多细节还处于规划阶段,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其寄予改变医学未来发展的期待,尽管途中可能会存在众多波折,但对于无惧冒险的ARPA-H来说,这恰恰是驱动其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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