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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相关情况。此前在5月5日,上述这两部国际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介绍,《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简称《马拉喀什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
条约规定了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其使用作品的形式包括盲文版、大字号版或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条约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为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进口提供便利,解决无障碍格式版本匮乏问题。
赵秀玲介绍,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视力障碍者达2.53亿人。在中国,视力残疾人达1732万,其他阅读障碍者涉及的人数更加庞大。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出版的数百余万种图书中,只有不到10%以无障碍格式版提供给阅读障碍者使用。
赵秀玲介绍,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盲文、有声、大字版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累计出版1万余种。但是,与同时期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种类相比,无障碍格式版作品还是相对匮乏的,阅读障碍者享受阅读服务时仍面临选择少和精准性不足的难题。
“根据《马拉喀什条约》和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受到一定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著作权人部分承担了改善阅读障碍者获取作品能力的义务。” 赵秀玲说。
条约生效后,依法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包括利用其它相关国家作品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我国阅读障碍者可以获取的作品资源将进一步丰富,获取作品的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赵秀玲表示,中宣部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确保阅读障碍者、无障碍格式版、被授权实体等重要概念与条约保持一致,明确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应遵守的规则,同时加强对被授权实体的指导和监管,确保为阅读障碍者使用作品提供版权便利,同时避免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国将加大宣传推广,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向著作权人、阅读障碍者、为阅读障碍者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机构等利益相关方重点宣传推广,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作品跨境交换,为我国阅读障碍者丰富外国作品资源,同时扩大我国优秀作品在其他国家阅读障碍者中的传播覆盖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简称《海牙协定》),是用于保护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一项国际条约,与《商标马德里协定》和《专利合作条约》共同构成工业产权领域的三大业务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一管理。
魏保志介绍,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止到5月13日,目前已收到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共141件。相关数据还在保持持续增加的态势,这表明中国企业正在积极使用海牙体系来开展全球产品市场布局,也充分体现了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与中国创新创意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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