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悦然
近日,河北行唐县光伏电站毁麦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
5月19日,石家庄日报客户端发布的《关于行唐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清表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显示,涉事项目的投资建设方为特变电工(600089.SH)的子公司行唐县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行特新能源)。
5月20日,特变电工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对界面新闻表示,《通报》中的被调查对象行特新能源为特变电工五级孙公司,政府已经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部分结果还未定论。
焦海华称,特变电工在该项目上涉及的金额较小,且因涉及层级较多等原因,并未及时掌握具体信息。“对造成较为负面的影响,公司深感抱歉。”
焦海华表示,行特新能源的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未能充分做好群众工作,且在局部的征地问题执行过程中处理有瑕疵。但涉事项目属于行唐“农光互补”项目,允许使用农用地,整体流程合法合规。
“特变电工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将妥善处理好本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并对旗下子公司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细则等。”焦海华称,此事未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目前判断还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暂时不会发布公告。
上述《通报》显示,该“农光互补”项目的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但在土地流转执行中出现问题。
网络反映毁麦地块为刘家庄村、祁后村土地。3月起,农户陆续收割麦子209.83亩,企业集中施工清表53.17亩。
经初步核实,两村毁麦地块中有14户村民共40.39亩土地,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上述《通报》,调查组已就行特新能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已责令项目停止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光互补及渔光互补项目则属于复合用地,可以按照各省具体规定申请免税。
“农光互补”也被称为光伏农业,利用光伏发电零污染、零排放的特点,既有发电能力,又可为农作物、畜牧养殖等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常见方式包括农业种植、养殖大棚安装光伏等。
行特新能源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太阳能、风力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项目开发等。
根据天眼查显示,行特新能源疑似控制人为上市公司新特能源(01799.HK),新特能源间接持股比例达70.48%。新特能源为特变电工子公司。
截至5月20日上午10时45分,特变电工下跌0.7%,报21.35元/股,总市值8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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