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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演先举报后认怂,但欢喜传媒“不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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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演先举报后认怂,但欢喜传媒“不体面”

处于低谷的中国电影市场,输了面子还输了里子。

文|读娱 赵二把刀

如果行业仍然保持高速增长,文娱行业的“内卷”会不会没那么激烈?

确实,自2020年以来,原本处于快速发展期的电影行业猝不及防地进入了所谓的“寒冬期”。不仅开机率明显不足,新片也难以如期上映,不少电影院的正常经营都难以维系,可以说,大环境的突然变化,也使得行业的坏消息不断,相关的纠纷和矛盾频发,让网友们吃“瓜”变的高频。

近日,知名影视公司欢喜传媒被导演实名举报“逃税”的事儿登上热搜,引发行业内外的关注,但这瓜吃起来有一些夹生,事情有一些复杂,涉及到专业的税务知识,双方也是各执一词。不过就在6月15日下午,该事件似乎已经落下帷幕,实名举报的导演王一淳在微博上公开服软。

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又给想要进入文娱行业的新人们带来什么样的警示?

导演举报登热搜

6月13日晚间,导演王一淳在微博平台发文,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王一淳在微博上表示,与欢喜传媒合作新片《绑架毛乎乎》被单方面停止合作后,对方在税务抵扣方面造假。

导演王一淳的微博很长,描述了其和欢喜传媒就《绑架毛乎乎》影片合作的前后过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翻阅。读娱君将其中值得关注的信息点列出:

王一淳之所有成立河南静深影视,以及后续出现的毛乎乎工作室,欢喜传媒都是知情并同意的;

欢喜传媒作为出资方决定终止项目后,王一淳方并没有同意;

在2021年8月,法院已经就此案判决,从文书和结果上看,支持了欢喜传媒的诉求;

王一淳累计退回561万给欢喜传媒,而欢喜认为还有22万的差额需要补足;

但让王一淳最终爆发,决定反击的还不是以上,而是就此产生的税务问题:

在导演的微博中提到,静深影视在收到欢喜传媒551万的投资款后,给其开具了发票;但在合作告吹后,欢喜传媒并没有配合退回后冲红之前的发票,由此,静深影视要承担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

或许是欢喜传媒的知名度颇大,或许是新锐导演实名举报太罕见,#举报欢喜传媒 等话题也是迅速登上热搜,引来好多关注。声音也是一面倒,认为欢喜传媒吃相太难看等等……

这其中涉及到的税务专业名词就是“红票”,那么什么是红票,什么又是冲红?读娱君就此请教了专业的税务人士,“红票”就是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废除”的手段,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开错或者发票开出后需退回(比如合作未达成等),发票开具方的一种处理手段,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发票问题多缴税;必须要说明的是,就算发票接收方已经抵扣,仍然可以申请冲红,但需要双方配合。

在和读娱君的沟通中,该财税从业人士认为,仅就导演的微博内容来看,很难直接认定欢喜传媒涉嫌偷税漏税,而在实践中,类似的纠纷其实很多,在发票难以退回和对方不配合冲红的情况下,起诉是最好的选择,“若购买方不配合开具红票信息表,可以就合同约定对购买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提起诉讼,诉讼最好做诉前保全,冻结对方账户,这样在后续的开庭或调节过程中会站主动地位。”

而从后续各方的回应来看,王一淳一直选择沟通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这或许也给后续的矛盾升级买下了隐患。

回应和反击

再来看看被举报方欢喜传媒反应。

6月13日晚间,欢喜传媒回应称,王一淳未遵守投资合同的约定,将钱悄悄转到自己私人账户、私人公司和个人工作室,且未告知,因此项目停止并需返还钱款。

6月14日,欢喜传媒又发布声明称,王一淳的微博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核发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欢喜传媒将保留追究其侵犯法律责任的权利。

确实,围绕相关款项纠纷,双方也已经对簿公堂。从裁决书可以看到,法院确认欢欢喜喜与静深影业签订的《绑架毛乎乎承制协议》解除;静深影业返还欢欢喜喜公司投资款并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合计约577万元。对此,静深影业提出上诉,但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这也是前面提到的王一淳分批退回投资款项的缘由。但从双方的表态来看,冲红的金额以及欢喜传媒是否配合冲红,其实是本次事件的关键,也是外界很难直接下判断的“罗生门”。

王一淳方坚定的说,欢喜传媒对冲红没有任何沟通和配合,“直到今天(6月13日),我没有接到欢喜传媒任何退税操作,也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退税的流程和金额。”此外,她坚持认为退回的发票或冲红金额就是551万元,也就是投资款。

而欢喜传媒对此并不认同,他们对媒体表示,“第一,我们不存在直接退对方税的事情,我们应该就退回的款项开具红字信息表。第二,判决书判定我们应收到的退款金额是5051799.52元,我们应就此金额填开《信息表》,并非对方所说需要退还发票。2022年2月28日,我提出发票解决方案。但对方一直坚称我们应将551万投资款发票全部退还。双方未达成一致,故未完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但我方已做好相关税款处理分割,相应的进项税额在留抵税额中。等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可按税法规定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此,读娱君也请教了多位财税从业人员,他们认为,虽然没有更多的细节被曝光,但从双方认定金额的差额来看,应该是欢喜传媒方对此次投资的成本认定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比如,被投资方也就是王一淳方面的一些相关支出被作为成本扣除掉了。

但对于王一淳方来说,或许这些已经支付的成本,应该是欢喜传媒承担或者是双方共同承担。此外,此次事件也牵扯回近年来文娱行业的税务重灾区“个人工作室”,这也是过去数年以来,文娱行业税务问题的重灾区。王一淳方自述在欢喜传媒同意下成为个人工作室作为承接制作的实体之一,或许也为之后的合作不顺利埋下了伏笔。

不过,就在6月15日下午,王一淳发微博称愿以505的金额退税冲红,在微博中她写到,“既然欢喜对媒体回应说只能按照 505 万退税冲红,好吧,那咱们就按这个数,请欢喜传媒、董平给我一个退税冲红的时间,我就不再占用公共资源了,你们就继续拍卖我的房产吧!”

言辞颇有些悲壮,作为一个还没有拍过长片的行业新人,在刚入行就遇到大公司撤梯子,确实算得上遭受重创。而且,虽然从法律层面,出资方欢喜传媒完胜,但从道义上而言,王一淳更值得同情。

“不体面”的欢喜传媒和徘徊谷底的电影市场

就目前双方透露的信息来看,虽然导演举报的是税务虚假抵扣,也就是涉嫌“逃税”,但更多可以看作是一桩影视行业下滑阶段疯狂内卷的合同纠纷。

导演王一淳可能不是完美的举报人,欢喜传媒在法律和税务上可能是没有问题的,但就这件事上来看,欢喜传媒其实“不太体面”。

首先,作为资方和上市公司,在和个人合作上应该有更多的指导。导演王一淳提到,她做的成立公司和个人工作室包括相关支出,都是经过欢喜传媒同意的——那么,成立个人工作室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和问题,作为投资方的欢喜传媒有没有做到提醒其这其中的风险?

其次,欢喜传媒在决定中断项目后可以处理的更有人情味。业内人其实都知道,这其实就是一部合作电影拍摄被叫停后,牵扯出来的责任归属问题,有制作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到,“欢喜传媒重新评估现有项目,并做出调整以节省开支,这是业内常见的做法。但公司没有做好收尾工作,在情感层面显得不近人情。”

如果欢喜传媒主动或有意愿协助导演处理后续税务等收尾工作,或许以相对宽松一些条件来解除合作,结果可能会完全不一样。

但,大公司的傲慢,以及合同上的强势,都使得导演王一淳作为个人可能遭受重大的损失,其在微博称,他们(欢喜传媒)可能想把她送进去,这也使得其破釜沉舟的采取激烈的实名举报方式进行曝光和反击。

就算法理上欢喜传媒站得住脚,但这件事,不仅让欢喜传媒口碑受挫,也牵连到徐峥等知名电影人;同时,对于颇具才华的新锐导演王一淳同样也是一次重创。

透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受疫情反复的影响,电影行业这两年真的很难。

导演王一淳很难,难在耽误了三年时间,还赔了钱,想要重起炉灶不容易。

两者合作之初,也被认为是资本对新导演的大力支持。2016年,并非科班出身、影视工作经验近乎为零的王一淳,将自编自导的电影《黑处有什么》搬上大银幕。2019年,她开始筹拍第二部电影《绑架毛乎乎》,该片在剧本阶段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创投单元奖项,由此可见,王一淳是一位很被认可的新锐导演。

欢喜传媒也是在疫情之前,看中此片开始与王一淳进行投资合作。但眼下,不仅三年多时间过去了,电影毫无进展,和投资方的矛盾也激烈到不可调和,不仅赔钱,为了维权还走上实名举报之路……

欢喜传媒其实也不容易。

一度,欢喜传媒是中国电影票房喷发期的受益者。2015年,业界大佬董平联手宁浩、徐峥认购港股21控股的股份,完成借壳上市。随后,欢喜传媒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合约导演团队,陈可辛、王家卫、张晓陵(张一白)、顾长卫、张艺谋、贾樟柯等均在其合作名单之列。而欢喜传媒被外界所熟知,更主要的原因是其与宁浩、徐峥的深度绑定,这两位导演均担任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依托于强大的导演团队,欢喜传媒近年来佳作不断,代表作包括《夺冠》《囧妈》《我和我的家乡》《我不是药神》《疯狂的外星人》《我和我的祖国》《江湖儿女》等。此外,影投制也是公司擅长所在,公司参投了大量项目。

但受疫情影响,欢喜传媒的日子不好过。财报显示,2020年和2021年,欢喜传媒业绩连续亏损,两年累计亏损4.72亿港元。以2021年为例,欢喜传媒分占票房收入215.8万港元,同比减少95.76%;电影及电视剧版权收入3254.8万港元,同比减少93.76%。但同时,为了疫情后能够快速翻身,在项目投入上欢喜传媒的力度也不小。财报显示,2021年,欢喜传媒的电影及电视剧版权预付款(含电影导演预付款)约为8.83亿港元,同比增长40.58%,占资产总额的39%。或许正是如此,欢喜传媒才对追回投资款有执念,毕竟,光出不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也是很难长久的。

此次实名举报,也让很多从业者认为是寒冬之下,行业疯狂内卷的表现。在悲观者看来,电影市场目前已经陷入了“死循环”,影视公司不看好市场反响,为减少亏损,开始减少项目开发数量,同时,制作完成的片子也会选择撤档自保,这也直接导致,就算能够正常营业的影院上映的新片数量也直接减少,对观众的吸引力更低。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类似欢喜传媒被举报的事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这些,都在影响着整个中国电影行业的口碑。那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导演和投资方,或其他从业者和投资方以及剧组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导演协会可不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都值得尝试和探讨。

小结

随着王一淳导演发微博认“怂”,这桩引发关注的举报或许就此告一段落,只是对于这位颇具才华的导演而言,失去的3年可能真的再也找不回来……欢喜传媒赢了银子,但也输了口碑,不过更大的输家可能是处于低谷的中国电影市场,输了面子还输了里子。所以,期待市场好转,也祝王一淳能走出水逆,将原创长片带给观众。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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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导演先举报后认怂,但欢喜传媒“不体面”

处于低谷的中国电影市场,输了面子还输了里子。

文|读娱 赵二把刀

如果行业仍然保持高速增长,文娱行业的“内卷”会不会没那么激烈?

确实,自2020年以来,原本处于快速发展期的电影行业猝不及防地进入了所谓的“寒冬期”。不仅开机率明显不足,新片也难以如期上映,不少电影院的正常经营都难以维系,可以说,大环境的突然变化,也使得行业的坏消息不断,相关的纠纷和矛盾频发,让网友们吃“瓜”变的高频。

近日,知名影视公司欢喜传媒被导演实名举报“逃税”的事儿登上热搜,引发行业内外的关注,但这瓜吃起来有一些夹生,事情有一些复杂,涉及到专业的税务知识,双方也是各执一词。不过就在6月15日下午,该事件似乎已经落下帷幕,实名举报的导演王一淳在微博上公开服软。

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又给想要进入文娱行业的新人们带来什么样的警示?

导演举报登热搜

6月13日晚间,导演王一淳在微博平台发文,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王一淳在微博上表示,与欢喜传媒合作新片《绑架毛乎乎》被单方面停止合作后,对方在税务抵扣方面造假。

导演王一淳的微博很长,描述了其和欢喜传媒就《绑架毛乎乎》影片合作的前后过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翻阅。读娱君将其中值得关注的信息点列出:

王一淳之所有成立河南静深影视,以及后续出现的毛乎乎工作室,欢喜传媒都是知情并同意的;

欢喜传媒作为出资方决定终止项目后,王一淳方并没有同意;

在2021年8月,法院已经就此案判决,从文书和结果上看,支持了欢喜传媒的诉求;

王一淳累计退回561万给欢喜传媒,而欢喜认为还有22万的差额需要补足;

但让王一淳最终爆发,决定反击的还不是以上,而是就此产生的税务问题:

在导演的微博中提到,静深影视在收到欢喜传媒551万的投资款后,给其开具了发票;但在合作告吹后,欢喜传媒并没有配合退回后冲红之前的发票,由此,静深影视要承担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

或许是欢喜传媒的知名度颇大,或许是新锐导演实名举报太罕见,#举报欢喜传媒 等话题也是迅速登上热搜,引来好多关注。声音也是一面倒,认为欢喜传媒吃相太难看等等……

这其中涉及到的税务专业名词就是“红票”,那么什么是红票,什么又是冲红?读娱君就此请教了专业的税务人士,“红票”就是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废除”的手段,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开错或者发票开出后需退回(比如合作未达成等),发票开具方的一种处理手段,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发票问题多缴税;必须要说明的是,就算发票接收方已经抵扣,仍然可以申请冲红,但需要双方配合。

在和读娱君的沟通中,该财税从业人士认为,仅就导演的微博内容来看,很难直接认定欢喜传媒涉嫌偷税漏税,而在实践中,类似的纠纷其实很多,在发票难以退回和对方不配合冲红的情况下,起诉是最好的选择,“若购买方不配合开具红票信息表,可以就合同约定对购买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提起诉讼,诉讼最好做诉前保全,冻结对方账户,这样在后续的开庭或调节过程中会站主动地位。”

而从后续各方的回应来看,王一淳一直选择沟通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这或许也给后续的矛盾升级买下了隐患。

回应和反击

再来看看被举报方欢喜传媒反应。

6月13日晚间,欢喜传媒回应称,王一淳未遵守投资合同的约定,将钱悄悄转到自己私人账户、私人公司和个人工作室,且未告知,因此项目停止并需返还钱款。

6月14日,欢喜传媒又发布声明称,王一淳的微博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核发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欢喜传媒将保留追究其侵犯法律责任的权利。

确实,围绕相关款项纠纷,双方也已经对簿公堂。从裁决书可以看到,法院确认欢欢喜喜与静深影业签订的《绑架毛乎乎承制协议》解除;静深影业返还欢欢喜喜公司投资款并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合计约577万元。对此,静深影业提出上诉,但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这也是前面提到的王一淳分批退回投资款项的缘由。但从双方的表态来看,冲红的金额以及欢喜传媒是否配合冲红,其实是本次事件的关键,也是外界很难直接下判断的“罗生门”。

王一淳方坚定的说,欢喜传媒对冲红没有任何沟通和配合,“直到今天(6月13日),我没有接到欢喜传媒任何退税操作,也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退税的流程和金额。”此外,她坚持认为退回的发票或冲红金额就是551万元,也就是投资款。

而欢喜传媒对此并不认同,他们对媒体表示,“第一,我们不存在直接退对方税的事情,我们应该就退回的款项开具红字信息表。第二,判决书判定我们应收到的退款金额是5051799.52元,我们应就此金额填开《信息表》,并非对方所说需要退还发票。2022年2月28日,我提出发票解决方案。但对方一直坚称我们应将551万投资款发票全部退还。双方未达成一致,故未完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但我方已做好相关税款处理分割,相应的进项税额在留抵税额中。等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可按税法规定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此,读娱君也请教了多位财税从业人员,他们认为,虽然没有更多的细节被曝光,但从双方认定金额的差额来看,应该是欢喜传媒方对此次投资的成本认定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比如,被投资方也就是王一淳方面的一些相关支出被作为成本扣除掉了。

但对于王一淳方来说,或许这些已经支付的成本,应该是欢喜传媒承担或者是双方共同承担。此外,此次事件也牵扯回近年来文娱行业的税务重灾区“个人工作室”,这也是过去数年以来,文娱行业税务问题的重灾区。王一淳方自述在欢喜传媒同意下成为个人工作室作为承接制作的实体之一,或许也为之后的合作不顺利埋下了伏笔。

不过,就在6月15日下午,王一淳发微博称愿以505的金额退税冲红,在微博中她写到,“既然欢喜对媒体回应说只能按照 505 万退税冲红,好吧,那咱们就按这个数,请欢喜传媒、董平给我一个退税冲红的时间,我就不再占用公共资源了,你们就继续拍卖我的房产吧!”

言辞颇有些悲壮,作为一个还没有拍过长片的行业新人,在刚入行就遇到大公司撤梯子,确实算得上遭受重创。而且,虽然从法律层面,出资方欢喜传媒完胜,但从道义上而言,王一淳更值得同情。

“不体面”的欢喜传媒和徘徊谷底的电影市场

就目前双方透露的信息来看,虽然导演举报的是税务虚假抵扣,也就是涉嫌“逃税”,但更多可以看作是一桩影视行业下滑阶段疯狂内卷的合同纠纷。

导演王一淳可能不是完美的举报人,欢喜传媒在法律和税务上可能是没有问题的,但就这件事上来看,欢喜传媒其实“不太体面”。

首先,作为资方和上市公司,在和个人合作上应该有更多的指导。导演王一淳提到,她做的成立公司和个人工作室包括相关支出,都是经过欢喜传媒同意的——那么,成立个人工作室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和问题,作为投资方的欢喜传媒有没有做到提醒其这其中的风险?

其次,欢喜传媒在决定中断项目后可以处理的更有人情味。业内人其实都知道,这其实就是一部合作电影拍摄被叫停后,牵扯出来的责任归属问题,有制作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到,“欢喜传媒重新评估现有项目,并做出调整以节省开支,这是业内常见的做法。但公司没有做好收尾工作,在情感层面显得不近人情。”

如果欢喜传媒主动或有意愿协助导演处理后续税务等收尾工作,或许以相对宽松一些条件来解除合作,结果可能会完全不一样。

但,大公司的傲慢,以及合同上的强势,都使得导演王一淳作为个人可能遭受重大的损失,其在微博称,他们(欢喜传媒)可能想把她送进去,这也使得其破釜沉舟的采取激烈的实名举报方式进行曝光和反击。

就算法理上欢喜传媒站得住脚,但这件事,不仅让欢喜传媒口碑受挫,也牵连到徐峥等知名电影人;同时,对于颇具才华的新锐导演王一淳同样也是一次重创。

透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受疫情反复的影响,电影行业这两年真的很难。

导演王一淳很难,难在耽误了三年时间,还赔了钱,想要重起炉灶不容易。

两者合作之初,也被认为是资本对新导演的大力支持。2016年,并非科班出身、影视工作经验近乎为零的王一淳,将自编自导的电影《黑处有什么》搬上大银幕。2019年,她开始筹拍第二部电影《绑架毛乎乎》,该片在剧本阶段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创投单元奖项,由此可见,王一淳是一位很被认可的新锐导演。

欢喜传媒也是在疫情之前,看中此片开始与王一淳进行投资合作。但眼下,不仅三年多时间过去了,电影毫无进展,和投资方的矛盾也激烈到不可调和,不仅赔钱,为了维权还走上实名举报之路……

欢喜传媒其实也不容易。

一度,欢喜传媒是中国电影票房喷发期的受益者。2015年,业界大佬董平联手宁浩、徐峥认购港股21控股的股份,完成借壳上市。随后,欢喜传媒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合约导演团队,陈可辛、王家卫、张晓陵(张一白)、顾长卫、张艺谋、贾樟柯等均在其合作名单之列。而欢喜传媒被外界所熟知,更主要的原因是其与宁浩、徐峥的深度绑定,这两位导演均担任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依托于强大的导演团队,欢喜传媒近年来佳作不断,代表作包括《夺冠》《囧妈》《我和我的家乡》《我不是药神》《疯狂的外星人》《我和我的祖国》《江湖儿女》等。此外,影投制也是公司擅长所在,公司参投了大量项目。

但受疫情影响,欢喜传媒的日子不好过。财报显示,2020年和2021年,欢喜传媒业绩连续亏损,两年累计亏损4.72亿港元。以2021年为例,欢喜传媒分占票房收入215.8万港元,同比减少95.76%;电影及电视剧版权收入3254.8万港元,同比减少93.76%。但同时,为了疫情后能够快速翻身,在项目投入上欢喜传媒的力度也不小。财报显示,2021年,欢喜传媒的电影及电视剧版权预付款(含电影导演预付款)约为8.83亿港元,同比增长40.58%,占资产总额的39%。或许正是如此,欢喜传媒才对追回投资款有执念,毕竟,光出不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也是很难长久的。

此次实名举报,也让很多从业者认为是寒冬之下,行业疯狂内卷的表现。在悲观者看来,电影市场目前已经陷入了“死循环”,影视公司不看好市场反响,为减少亏损,开始减少项目开发数量,同时,制作完成的片子也会选择撤档自保,这也直接导致,就算能够正常营业的影院上映的新片数量也直接减少,对观众的吸引力更低。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类似欢喜传媒被举报的事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这些,都在影响着整个中国电影行业的口碑。那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导演和投资方,或其他从业者和投资方以及剧组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导演协会可不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都值得尝试和探讨。

小结

随着王一淳导演发微博认“怂”,这桩引发关注的举报或许就此告一段落,只是对于这位颇具才华的导演而言,失去的3年可能真的再也找不回来……欢喜传媒赢了银子,但也输了口碑,不过更大的输家可能是处于低谷的中国电影市场,输了面子还输了里子。所以,期待市场好转,也祝王一淳能走出水逆,将原创长片带给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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