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迪
胜通债中介机构中天运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以下简称:“中天运”)在被证监会处罚后,再收深交所监管函。
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天运发布监管函,深交所称,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1 号),中天运会所作为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发行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的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对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深交所表示,中天运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有关规则, 因此其对中天运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上述〔2021〕91号《行政处罚书》内容显示,2013年度至2017年度,中天运会所在担任胜通集团财报审计机构期间,胜通集团以三家子公司为造假实体,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胜通集团2013年度至2017年度累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615.4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而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2013-2017各年实际利润状况均为亏损。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案涉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中天运为胜通集团2013年度至2017年度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每年从胜通集团收费115万元,合计收费575万元。
对此,证监会于2021年11月2日对中天运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没收其上述业务收入575万元,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对涉事会计师杨锡刚、张友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胜通集团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调查后,除了中天运被罚外,为胜通集团提供中介服务的其他三家中介机构大公国际、粤开证券、国海证券也被证监会做出了行政处罚。
同时,2021年8月,证监会对胜通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据Wind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胜通集团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36.5亿元。
2018年,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多笔到期债务违约,其资金链断裂,偿债能力恶化,于是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020年5月,山东东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胜通集团等十一家公司合并重整,据知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该重整确定的债务为200多亿。
今年5月,重整计划管理人国浩律所公告称,管理人已于2022年4月30日前,对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及普通债权人债权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进行了全部清偿,并清偿了每家普通债权人已确定债权额2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10.16%清偿率应受清偿部分。
6月6日,管理人又公告称,从2022年6月1日开始,管理人按照普通债权人为受偿部分的0.6%比例对普通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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