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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处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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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处罚来了

警惕经验主义。

文|青眼

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可以混为一谈吗?答案是:不行。

近日,上海鸥美药妆有限公司就因为产品宣传时写着透明质酸,但成分表里却是透明质酸钠而吃了罚单。实际上,在宣传甚至备案时,业内也早已习惯将这两者等同,但此举显然不可取。

一字之差,企业被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2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上海鸥美药妆有限公司(简称鸥美药妆)在其经营的某电商店铺“omey 鸥美药妆旗舰”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截自上海市监局

经查,2021年11月19日,鸥美药妆在上述店铺发布了“树予锦葵高保湿精华”商品页面,页面宣传“植萃透明质酸 1000倍深度补水”。另根据鸥美药妆提供的《透明质酸的生理功能及其在化妆品和美容保健食品中的应用》论文显示,“透明质酸分子可以吸收和保持水分约为其本身重量的1000倍”。

但上海静安区市监局认为,该商品成分表中并无“透明质酸”而是“透明质酸钠”。上述页面宣传内容易使消费者误解商品中含有纯粹、稳定的透明质酸。

综合来看,鸥美药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构成向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最终,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给予鸥美药妆警告并处罚金3000元。

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有何不同?

在现实中,化妆品企业将“玻尿酸、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等同的现象十分普遍。

青眼发现,多款产品虽是以“透明质酸”命名,但其成分表里添加的原料实则是“透明质酸钠”;以“玻尿酸”命名的产品中,也大多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这些产品既有国产品牌,也有进口品牌。

截自国家药监局
截自国家药监局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化妆品新规,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简言之,产品以原料名称命名需要与实际功效相符。

青眼以“透明质酸”为关键词在1688平台上进行搜索,出现的相关产品也多为透明质酸钠,包括了透明质酸钠粉末状、透明质酸钠溶液、高低分子透明质酸钠等。此外,不少原料的产品命名中,同时包含了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玻尿酸3个名字。

截自1688平台(6月27日18时截图)
截自1688平台(6月27日18时截图)

多位行业工程师也告诉青眼,“将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混淆使用是行业常态,不少产品宣称中也常用‘透明质酸’来代指‘透明质酸钠’”。

因此,鸥美药妆被罚颇有警示意味。而即便行业惯例如此,但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二者确实不同。

公开资料显示,透明质酸是一种酸性粘多糖,最早是从牛眼玻璃体中分离出,人体皮肤中也含有大量的透明质酸;而透明质酸钠最早则是从鸡冠中提取的物质,也可通过乳酸球菌发酵制得,形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多位研发工程师告诉青眼,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均可运用在化妆品中,且主要功能都是保湿。它们具体的区别就在于:透明质酸是酸,透明质酸钠是盐,透明质酸钠因为含钠所以更稳定。这两者的化学结构也有所不同,透明质酸钠是透明质酸的钠盐形式,通常透明质酸在应用中是以钠盐的形式存在。

另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显示,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均在其中,两者在淋洗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和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有所差别。

截自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化妆品违禁词网开发人李锦聪表示,严格来说,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的确不是同一物质,但行业内混作一谈的情形也很常见。“通常‘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都指向‘玻尿酸’,但是实际在产品中标注成分名称时还是如实填写。”

成分宣传要谨慎

业内会将透明质酸与透明质酸钠混为一谈,与二者功效上高度重合不无关系。

多位工程师及行业人士直言,它们的保湿效果区别不大。理性护肤运动发起人冰寒表示,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的吸收程度最大都是可以达到1000倍左右。

另一不愿具名的工程师还介绍道,通常市面上都是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本来就卖的少,而且透明质酸一般需要中和后使用。他说,“中和后,会存在着游离的透明质酸,所以上述处罚的必要性确实不强。”

中山市立创质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彬告诉青眼,透明质酸钠比透明质酸更稳定,所以大多企业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此外,李彬认为,由于玻尿酸比较有知名度,不少消费者有“透明质酸就是玻尿酸”的认知,因此,产品宣称时大多会写透明质酸或玻尿酸,但实则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

所以,鸥美药妆更像是吃了经验主义的亏,而类似的事件还有“氨基酸洁面”。

业内也早已默认氨基酸洁面指代的是添加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洁面产品,然而,今年1月,某公司备案的一款名为“XXX氨基酸清颜洁面乳”在备案时,因“产品名称中有氨基酸,而配方中添加的是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而被打回了,并要求修改产品名称(详见《官方回应!氨基酸洁面不会消失》)。针对这一问题,广州市场监管局也表明,“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不可等同”。

前有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后有透明质酸钠宣称为透明质酸被罚款,不难发现,在新规面前,行业惯例也不能脱离化妆品命名及宣称的准则。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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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处罚来了

警惕经验主义。

文|青眼

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可以混为一谈吗?答案是:不行。

近日,上海鸥美药妆有限公司就因为产品宣传时写着透明质酸,但成分表里却是透明质酸钠而吃了罚单。实际上,在宣传甚至备案时,业内也早已习惯将这两者等同,但此举显然不可取。

一字之差,企业被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2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上海鸥美药妆有限公司(简称鸥美药妆)在其经营的某电商店铺“omey 鸥美药妆旗舰”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截自上海市监局

经查,2021年11月19日,鸥美药妆在上述店铺发布了“树予锦葵高保湿精华”商品页面,页面宣传“植萃透明质酸 1000倍深度补水”。另根据鸥美药妆提供的《透明质酸的生理功能及其在化妆品和美容保健食品中的应用》论文显示,“透明质酸分子可以吸收和保持水分约为其本身重量的1000倍”。

但上海静安区市监局认为,该商品成分表中并无“透明质酸”而是“透明质酸钠”。上述页面宣传内容易使消费者误解商品中含有纯粹、稳定的透明质酸。

综合来看,鸥美药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构成向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最终,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给予鸥美药妆警告并处罚金3000元。

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有何不同?

在现实中,化妆品企业将“玻尿酸、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等同的现象十分普遍。

青眼发现,多款产品虽是以“透明质酸”命名,但其成分表里添加的原料实则是“透明质酸钠”;以“玻尿酸”命名的产品中,也大多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这些产品既有国产品牌,也有进口品牌。

截自国家药监局
截自国家药监局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化妆品新规,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简言之,产品以原料名称命名需要与实际功效相符。

青眼以“透明质酸”为关键词在1688平台上进行搜索,出现的相关产品也多为透明质酸钠,包括了透明质酸钠粉末状、透明质酸钠溶液、高低分子透明质酸钠等。此外,不少原料的产品命名中,同时包含了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玻尿酸3个名字。

截自1688平台(6月27日18时截图)
截自1688平台(6月27日18时截图)

多位行业工程师也告诉青眼,“将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混淆使用是行业常态,不少产品宣称中也常用‘透明质酸’来代指‘透明质酸钠’”。

因此,鸥美药妆被罚颇有警示意味。而即便行业惯例如此,但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二者确实不同。

公开资料显示,透明质酸是一种酸性粘多糖,最早是从牛眼玻璃体中分离出,人体皮肤中也含有大量的透明质酸;而透明质酸钠最早则是从鸡冠中提取的物质,也可通过乳酸球菌发酵制得,形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多位研发工程师告诉青眼,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均可运用在化妆品中,且主要功能都是保湿。它们具体的区别就在于:透明质酸是酸,透明质酸钠是盐,透明质酸钠因为含钠所以更稳定。这两者的化学结构也有所不同,透明质酸钠是透明质酸的钠盐形式,通常透明质酸在应用中是以钠盐的形式存在。

另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显示,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均在其中,两者在淋洗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和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有所差别。

截自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化妆品违禁词网开发人李锦聪表示,严格来说,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的确不是同一物质,但行业内混作一谈的情形也很常见。“通常‘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都指向‘玻尿酸’,但是实际在产品中标注成分名称时还是如实填写。”

成分宣传要谨慎

业内会将透明质酸与透明质酸钠混为一谈,与二者功效上高度重合不无关系。

多位工程师及行业人士直言,它们的保湿效果区别不大。理性护肤运动发起人冰寒表示,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的吸收程度最大都是可以达到1000倍左右。

另一不愿具名的工程师还介绍道,通常市面上都是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本来就卖的少,而且透明质酸一般需要中和后使用。他说,“中和后,会存在着游离的透明质酸,所以上述处罚的必要性确实不强。”

中山市立创质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彬告诉青眼,透明质酸钠比透明质酸更稳定,所以大多企业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此外,李彬认为,由于玻尿酸比较有知名度,不少消费者有“透明质酸就是玻尿酸”的认知,因此,产品宣称时大多会写透明质酸或玻尿酸,但实则添加的是透明质酸钠。

所以,鸥美药妆更像是吃了经验主义的亏,而类似的事件还有“氨基酸洁面”。

业内也早已默认氨基酸洁面指代的是添加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的洁面产品,然而,今年1月,某公司备案的一款名为“XXX氨基酸清颜洁面乳”在备案时,因“产品名称中有氨基酸,而配方中添加的是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而被打回了,并要求修改产品名称(详见《官方回应!氨基酸洁面不会消失》)。针对这一问题,广州市场监管局也表明,“氨基酸表活与氨基酸不可等同”。

前有氨基酸洁面乳备案被打回,后有透明质酸钠宣称为透明质酸被罚款,不难发现,在新规面前,行业惯例也不能脱离化妆品命名及宣称的准则。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