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7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2016年10月、11月,该分行违规向某“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2.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该分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3.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5.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该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6.2019年10月,该分行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7.2019年12月,该分行虚增存贷款。8.2020年 7月,该分行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9.2020年1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2020年6月,该分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未和借款企业共同承担保险费用。
简国瑞对上述第1、5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七)项,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处罚款人民币共计44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简国瑞处以警告。
根据官网,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8亿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大连银行控股股东,持有大连银行股份34.2亿股,持股比例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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