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旭 王玉
7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对于此前市场热议的特别国债则没有涉及,分析师认为,这意味着下半年财政发力将主要在专项债限额方面做文章。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底,地方政府专项债余额为166991亿元,全国人大批准的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为181685亿元,存量额度近1.47万亿元。
不过,从地区来看,存量专项债额度分布非常不均。整体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可调用的存量专项债远比欠发达地区来得大,东部地区要远高于西部地区。
根据界面新闻对31个省区市债务余额的考察,除山西省数据不全外,截至2021年底,北京、上海两市限额内分别有超过1500亿元的存量专项债额度可使用,“家底”较厚,而绝大部分省份均不足500亿元。其中,天津、宁夏、湖南、西藏可使用的存量专项债额度甚至不到100亿元,最少的西藏仅有2亿元。
分析师指出,通过调用存量资金,包括地方一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增发债务限额以内债券等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支压力,支持基建发力。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用好用足专项债限额”主要为了解决今年基建靠前发力可能引发的四季度财政资金不足问题,可以不用追加额度而在既定限额管理的框架内使用。
对此,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对界面新闻解释道:“相比提前下达明年的专项债额度,使用限额内(专项债)的制度程序相对简单,地方人大审议通过即可。”而如果提前动用明年的新增专项债额度,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批。
他指出,2018年,财政部也曾鼓励地方积极利用专项债限额,一些地区也确实使用了。不过,剩余限额在地区间分布不均、优质项目储备不足等,可能影响专项债“加量”的效果。
2018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各地区积极利用上年末专项债务未使用的限额,结合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情况,合理选择重点项目试点分类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今年上半年,我国采取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措施,专项债发行使用节奏明显加快。
根据财政部透露的信息,截至3月末,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已全部下达完毕,比以前年度平均提早3个月左右。截至6月末,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发行进度超过93%以上,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
根据国盛证券统计,今年1-6月,2022年新增专项债中62%投向基建领域,其中城乡冷链、市政和园区建设为专项债第一大投向领域,占比为35%。分区域看,上海市、海南省和宁夏发行的新增专项债中用于基建的比例较高,分别达到99.7%、86.4%和81.3%。从绝对规模来看,广东用于基建的专项债规模最大,达到3130亿元,其次是山东1822亿元,浙江1587亿元。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指出,政治局会议对财政政策的表述均为此前政策的自然延续,并未提及此前市场热议的特别国债和上调赤字率,显示财政政策重在落地见效,这些增量政策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7月14日,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兼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半年,财政部的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专项债券发行收尾工作。二是督促地方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压实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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