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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翟瑞民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国家卫健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论证建立职业病责任保险制度等政策的可行性。
2022年8月1日,国家卫健委于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的答复。答复称,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已组织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政策。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尘肺病患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包括尘肺病患者在内的各类人群均可按规定参保并享受待遇。
尘肺病是因劳动者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目前不可治愈,只能预防。即使脱离粉尘作业,病情也会逐年加重,致残率、病死率很高,中晚期尘肺病患者,不仅不能下床活动,而且只能处于半卧状态,依靠制氧机维持生命。
2022年4月25日,国家卫健委健康司司长吴宗之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超过1万例,尘肺病在新发职业病里面排第一位,是职业病防治的重点。据中国疾控中心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91.5万人,现存活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大约有45万人。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人民医院江苏省肺移植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陈静瑜提交了《关于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
在提案中,他建议国家在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中增设“存在高危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应为接触粉尘作业的劳动者依法缴纳尘肺病责任保险”条款,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尘肺病高发的省份先行推动建立尘肺病责任保险制度。
陈静瑜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防治工作存在尘肺病的保障不足、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伤残补助金地区差异较大、安全生产责任险未将职业病纳入等问题。
他称,目前职业病的保障主要依靠工伤基金,我国实施的工伤保险政策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是一种最低的社会保障。尘肺病患者多为青壮年,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一旦得病不仅影响家庭的收入,得病后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生活压力巨大,伤残补助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普遍。
其实早在2019年,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杨庆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到,以预防为主的尘肺病补充保险尚属空白的问题。“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以赔偿为建制原则,而商业保险对高风险的尘肺病一直没有涉足。这就造成了我国尘肺病在社会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形成了空白,缺失了补充性质的以预防为目的的互助共济的相互保险。”杨庆生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尘肺病责任保险目前在陕西省已有相关制度探索。2018年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将尘肺病高发企业纳入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的范围。在中国保监会等部门和企业的支持参与下,结合尘肺病的发病特点,陕西省推出了“1+5”的尘肺病责任险险种。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推行尘肺病责任险,解决了工伤保险针对尘肺病患者及其家庭保障不足和对尘肺病防治覆盖面不够的难题;通过引入保险治理机制,能准确区分尘肺病已有存量与新增量的界限,可大幅降低尘肺病及职业病社会综合治理成本。
近十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与“尘肺病”或“农民工”相关的重大政策超过30项,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将这一工作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尘肺病人处境较早前有明显改善。
8月1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目前我国实施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将尘肺病纳入30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三是积极推进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中央转移地方资金3.84亿元,依托尘肺病集中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671个康复站(点),惠及17万余名尘肺病患者。通过康复服务,减少了尘肺病患者住院次数、住院费用支出,提高了尘肺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四是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尘肺病、职业肿瘤等重点职业病的致病机制、早期诊断、临床诊疗及健康监护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职业病诊疗水平。
国家卫健委表示,下一步,该委将继续深化源头预防,持续完善保障政策,加大康复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强协同,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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