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戴晶晶
“两桶油”等五家中企宣布从纽约证券交易所(下称纽交所)退市。
8月12日晚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SH,下称中国石油)公告称,该公司已于美国东部时间8月12日通知纽交所,将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等规定,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下称存托股) 从纽交所退市。
当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下称中国石化)、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00.SH,下称中国铝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下称中国人寿)、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688.SH,下称上海石化)也均发布公告称,将启动自美退市程序。
美国存托股份(ADS)是由美国存托银行持有的非美国公司的股权,可供美国投资者购买。
对于退市原因,五家企业均提及,目前存托股占公司H股及总股数比重很小,交易量与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较低。此外,由于不同上市地监管规则差异,长期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的披露义务需要公司付出较大的行政负担。
中国石油还在公告中表示,该公司从未使用纽交所二次融资功能,且联交所和上交所具有较强可替代性,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筹融资需求。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拟于8月29日前后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相关文件;中国铝业、中国人寿拟于8月22日前后,上海石化拟于8月26日前后提交相关文件。退市预计在相关文件提交十日后生效,生效日后,这些公司的存托股不再于纽交所上市。
对上述中企宣布启动自美退市一事,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在答记者问时回应:“已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
该负责人称,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中国证监会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我们将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共同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石油公告披露,该公司于2000年完成约175.82亿股公司H股的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纽交所两地上市,其中纽交所上市的存托股占H股总发行量的23.5%。
2005年,中国石油完成逾30亿股H股的增发。2007年,该公司完成40亿股公司A股的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8月9日,中国石油的存托股数量占公司H股总量约3.93%,占公司总股数约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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