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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公布,第二批共17条支持政策正式出炉。
2020年至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我国打破行政壁垒,共同探索跨区域行政管理的“试验田”,已累计形成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成果。
据悉,第二批支持政策主要涵盖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探索共富路径等十个方面。
第二批政策中,仍然以支持科技创新为主要方向,提出要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
投融资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鼓励在示范区内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以资本为纽带打造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长三角REITs培育中心”。
作为生态绿色共建的标杆地区,这次的《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借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既有基础设施,共建长三角碳普惠交易平台。
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在做相关解读时表示,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不仅与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定位高度契合,更重要的是,将以点带面,探索以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并逐步扩大联建范围,最终打造“规则共建、标准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碳普惠体系。
人才合理流动,是过去两年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重点工作之一,此次公布的17条政策再次提出要“鼓励各类人才在示范区内合理流动”。
具体举措包括,长三角区域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示范区内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与同等学力人员相同对待。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跨境电商是示范区外贸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此次公布的17条政策提出,要持续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打通跨境电商商品转关通道,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推动示范区跨境电商产业协同发展。
上海海关副关长叶建表示,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共同探索试点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助力企业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优化运营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和运维成本,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批政策已经出炉,接下来,两省一市将如何落地?
对此,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回应,上海将加快推进沪苏湖、沪苏嘉城际、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加便利联通长三角。加快推进长三角数字干线、西岑科创中心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促进青浦与长三角地区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深入合作。同时,鼓励示范区青浦片区开展制度创新探索,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和体制机制保障的力度。
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凌鸣表示,江苏将紧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谋划招引储备一批前瞻性项目,推动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的集聚度和显示度。
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则向媒体指出,浙江将加强示范区共同富裕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的联动推进、经验做法的互学互鉴,共同打造六大跨省域共同富裕范例;推进示范区公共数据“无差别”共享合作,谋划建设一批多跨协同应用场景,探索政策落地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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