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法规,上海又有新进展。
继出台《上海市数据条例》后,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这是人工智能领域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法规,《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条例》立足于促进法的基本定位,注重创新性和引领性,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大基本要素,《条例》明确,上海要加强算力基础设施规划,推进公共算力资源平台建设,保障中小企业获得普惠的公共算力;推动算法模型交易流通,加强对算法模型的保护;突出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扩大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公共数据供给范围。
此外,《条例》指出上海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鼓励跨学科交叉领域研究;推动相关国家实验室、重大科研平台等创新发展;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推动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人工智能领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等。
人工智能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产业规模已从2018年的1340亿元提升到3056亿元,产业人才从2018年的10万提升至23万,实现双倍增。《条例》也加大人工智能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发展。
其中,《条例》明确上海要突出人工智能软硬一体化生态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创业企业培育,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人才激励与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在相关标准制定中的作用,使用“人工智能上海标准”的专门标识。突出重点方向,着力促进人工智能基础硬件、关键软件、智能产品等高质量发展。
目前,上海已累计开放3批共58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引领城市数字化转型。
在推动场景应用赋能方面,《条例》明确,经济信息化部门组织制定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并指导和督促相关方面予以落实。深化人工智能在制造、金融、商务、物流等经济领域的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在互联网、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领域的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在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加强智能感知、智能中枢和智慧司法建设。
《条例》兼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安全可控,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关行为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上海要设立人工智能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履行组织制定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指南、推动人工智能企业探索建立伦理安全治理制度、对涉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潜在风险开展评估等职责。
此外,《条例》还提出,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人工智能快速迭代的特点,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高风险和中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市有关部门可以就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张英表示,针对《条例》明确要发力的产业细分领域,如智能芯片,上海将强化芯片设计与软件协同适配,培育智能芯片应用生态体系;智能机器人,鼓励培育系统集成商,鼓励以产品租赁、服务采购等新模式,拓展应用场景;智能网联汽车,探索在公路、城市道路及特定区域开展测试、示范应用和运营;智能医疗器械,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指导服务,支持相关创新产品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等。
上海市经信委还将编制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加大AI创新产品和服务应用推广力度,探索“以应用促产业、产业推应用”的新路径。加大人工智能场景开放,面向全社会征集发布场景需求,实施“揭榜挂帅”,研究出台应用成效评估方法。
围绕《条例》提出的“以人为本、科技向善”发展原则,张英表示,上海将探索分级治理和沙盒监管,研究出台高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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