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旭
国庆节前夕,房地产市场接连迎来利好。继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部分城市可下调首套房贷利率后,周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宣布居民换购住房可享阶段性个人所得税返还。
根据《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利用个税优惠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并非首次。1999年12月,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财政部决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2010年,这一政策正式取消,财政部发文称,自当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分析师表示,此次新政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换房群体的税负成本,促使改善性需求加快换房进程,对促进市场交易有积极作用。另外,叠加央行周四宣布的“定向降息”,四季度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望得到修复。
按照政策,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这次的新政,是将持有住房五年内或有多套房的换房家庭纳入了免征范围。
“当前多数一、二线重点城市关于住房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情况是,‘满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按照房屋差额的20%或者全额的1%征收,新政会利好持有住房在五年以内或者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换房。”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由于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前景比较悲观,而且换房时间长、交易成本较高,所以换房存在非常大的阻碍,这也是房地产市场不能良性循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所以这个政策正是直指这个痛点和堵点”。
李宇嘉认为,此次新政可能更利好新房购买人群,特别是大户型的新房,对于新市民安家乐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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