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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受阻、IP缺乏,入局Web3的周星驰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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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受阻、IP缺乏,入局Web3的周星驰能成功吗?

开通Instagram之后,周星驰的Web3之路下一步要做什么?

文|娱乐资本论 雪夜枫鳞

“在漆黑中找寻鲜明出众的Web3人才。人才要求:熟悉Web3;有项目管理经验;有头脑又宅心仁厚。工作范畴:助我建造创意未来。请贴出个人简介影片或Web3作品,并tag #CreateWithStephen,我会亲自捡人。”

本周二深夜,周星驰突然开通了Instagram想必吓了很多人一跳,上面的文字就是他发布的第一条内容。目的很明确,和许多明星一样,周星驰要进军Web3了。

过去几年,周星驰的工作精力主要还是放在电影拍摄上,疏于管理个人IP形象的开发和进军各类潮流文化领域。现在,周星驰开通Instagram招揽贤才,肯定是希望把错过的机会拿回来,同时也可以弥补新片迟迟无法上映造成的损失。

不过,从过往各种投资经历来看,预言家还是要给周星驰提个醒。现在明星进军Web3,要么拥有大量IP版权,或者像周杰伦一样具备强大的个人IP形象,能够向各种玩法扩展;要么是有着完善的合作团队,即便不经营个人IP也能获得极强的收益。可惜的是,这两点要求周星驰都不占。

周星驰电影的制作、IP授权和跨界推广主要由比高集团负责。然而,比高集团拥有的IP仅有《长江七号》、《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其他周星驰更为脍炙人口的作品,IP开发版权都不在比高集团的控制范围内,这对于周星驰推出NFT或者元宇宙内容都是不小的阻碍。

其次,周星驰近几年寻找合作伙伴的经历也难言成功,这些都在他票房号召力下降的情况下不断显现。周星驰旗下的公司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PDAL)与上海新文化传媒的财务纠纷一直持续到去年。显然,周星驰对于项目合作方的选取停留在价高者得的阶段,对于合作伙伴和项目的判断仍然有所欠缺。

周星驰追赶时下潮流进军Web3是否是合理的IP开发方向我们还不得而知,但过往的投资经历让周星驰未来的Web3规划需要小心再小心,用好手中极其有限的IP资源。

01 IP储备不足,《长江七号》IP开发曾遭滑铁卢

周星驰进军Web3,最直接的开发方式就是把自有IP推出NFT产品,类似于巨星传奇包装周杰伦的方式。然而详细探究就会发现,周星驰的电影IP大部分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掌握在自己手中的IP,开发NFT产品也会变得比较困难。

周星驰电影大量产出于90年代,也是香港电影工业发展的巅峰,大型电影制作公司掌握了电影的版权。当时的电影人,尤其是导演和演员还没有形成IP意识,自然不会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益。

纵观周星驰最著名的一些电影作品,《赌圣》、《逃学威龙》和《九品芝麻官》的版权归属于嘉禾影业。三部《大话西游》的大陆版权早在1995年就被卖给了电影的合作方西部电影集团。《食神》、《喜剧之王》和《少林足球》虽然是周星驰自己的星辉海外制作的,但IP版权还是在寰宇娱乐手里。

也就是说,掌握在周星驰和自己公司手中的电影IP版权,只有《长江七号》、《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这些电影都是发生在周星驰所谓的“走下坡路”的阶段。用户们购买这些NFT的意愿并不高,二级市场升值的前景也不太乐观。

《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都成为了当年的票房冠军,但这些电影的IP形象却并不多。《美人鱼》大部分都还是以人类形态为主,真正的人鱼形象仍然需要重新设计。同时,《西游降魔篇》作为有些邪典的影片,IP形象开发也困难重重。因此,《长江七号》算是比较适合推出NFT产品的IP。

事实上,周星驰曾经希望利用“长江七号”的IP形象开发诸多衍生产品。

2010年,周星驰联合《麦兜故事》的动画导演袁建滔联推出了动画电影《长江七号爱地球》。借着这个时机,比高集团推出了《长江七号》IP的玩具、电子游戏、动画电视剧等一系列衍生品。网龙开发的MMORPG《长江七号》在那一年的7月就已经公测。

不过,比高集团显然没有处理好版权开发的核心问题,同时蹭电影热度推出的诸多毛绒公仔,也面临了盗版泛滥的诸多问题。最终,《长江七号》的IP开发以失败而告终。

总而言之,周星驰能够拿来开发Web3产品的IP阵容还稍显单薄,三部影视作品推出NFT产品需要原创大量美术资源。这对于初步探索Web3领域的周星驰和他的比高集团无疑是较为困难的。

02 选错合作伙伴,价高者得心态不适合Web3

除了IP阵容单薄的问题,Web3领域的合作方选择也会成为周星驰的一大困境。尤其是联系到近几年周星驰频频与合作伙伴发生纠纷,找到靠谱的合作伙伴就显得尤为重要。周星驰与新文化传媒的财务纠纷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7年,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与关联方Young &Young 共同投资周星驰旗下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以下简称“PDAL”)。投资完成后,新文化香港持有PDAL 40%的股权,Young &Young持有11%股权,周星驰持股变成49%。

因为新文化传媒原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是Young &Young的唯一股东,所以新文化传媒本质上成为了PDAL的最大股东。

新文化传媒投资周星驰,就是看中了周星驰电影的号召力,包括《美人鱼》在中国电影市场的票房成绩给了他们充足的信心。不过,为了保证自己的收益,新文化传媒与周星驰签订了总价值10.4亿元的对赌协议,对于PDAL每财年的净利润进行了限制。

实际情况却远远不及双方当初的计划,2016年和2017年PDAL均完成了对赌协议中的利润指标。2018年,PDAL净利润为2.58亿元,业绩承诺却达到了2.87亿元。2019年PDAL净利润为1.66亿元,需要达到的净利润预期则为3.62亿元,差距甚至超过了2亿元。

这种情况一方面来源于资本市场对绑定IP的操作不看好,整体电影市场的环境不佳。同时,原定新文化传媒需要支付给PDAL将近6.1亿元的股权转让款,迟迟没有到账。

股权转让款没有到账,PDAL就没有资金投入到影视产品开发中,导致了《美人鱼2》后期制作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填补档期的《新喜剧之王》票房又明显不及预期,净利润目标没有完成就非常正常。

原定开发的《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电视剧也没有着落,资本绑定IP变成了一地鸡毛,双方不得不就财务问题对簿公堂。

事后复盘周星驰与新文化传媒这次失败的合作,传媒类公司高价收购明星公司股权来实现提高估值的目标,在电影行业红火的那几年比比皆是。周星驰最终接受了新文化的方案,显然是看中了对方的高投入,选择了开价更高的那个。

这种寻找合作伙伴的心态,对于经营一家企业显然是不利的。现在,Web3领域也处于大量热钱涌入的阶段,行业虚火比较旺盛。周星驰和他的公司如果没有找到一个靠谱的合作伙伴,放平Web3投资心态,非常容易重蹈与新文化传媒合作的覆辙。

周星驰进入Web3领域,对于这位年过六十的导演而言是殊为不易的。然而Web3领域的要求和投资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周星驰面临的挑战也会更多。开通Instagram之后,周星驰的Web3之路下一步要做什么,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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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受阻、IP缺乏,入局Web3的周星驰能成功吗?

开通Instagram之后,周星驰的Web3之路下一步要做什么?

文|娱乐资本论 雪夜枫鳞

“在漆黑中找寻鲜明出众的Web3人才。人才要求:熟悉Web3;有项目管理经验;有头脑又宅心仁厚。工作范畴:助我建造创意未来。请贴出个人简介影片或Web3作品,并tag #CreateWithStephen,我会亲自捡人。”

本周二深夜,周星驰突然开通了Instagram想必吓了很多人一跳,上面的文字就是他发布的第一条内容。目的很明确,和许多明星一样,周星驰要进军Web3了。

过去几年,周星驰的工作精力主要还是放在电影拍摄上,疏于管理个人IP形象的开发和进军各类潮流文化领域。现在,周星驰开通Instagram招揽贤才,肯定是希望把错过的机会拿回来,同时也可以弥补新片迟迟无法上映造成的损失。

不过,从过往各种投资经历来看,预言家还是要给周星驰提个醒。现在明星进军Web3,要么拥有大量IP版权,或者像周杰伦一样具备强大的个人IP形象,能够向各种玩法扩展;要么是有着完善的合作团队,即便不经营个人IP也能获得极强的收益。可惜的是,这两点要求周星驰都不占。

周星驰电影的制作、IP授权和跨界推广主要由比高集团负责。然而,比高集团拥有的IP仅有《长江七号》、《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其他周星驰更为脍炙人口的作品,IP开发版权都不在比高集团的控制范围内,这对于周星驰推出NFT或者元宇宙内容都是不小的阻碍。

其次,周星驰近几年寻找合作伙伴的经历也难言成功,这些都在他票房号召力下降的情况下不断显现。周星驰旗下的公司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PDAL)与上海新文化传媒的财务纠纷一直持续到去年。显然,周星驰对于项目合作方的选取停留在价高者得的阶段,对于合作伙伴和项目的判断仍然有所欠缺。

周星驰追赶时下潮流进军Web3是否是合理的IP开发方向我们还不得而知,但过往的投资经历让周星驰未来的Web3规划需要小心再小心,用好手中极其有限的IP资源。

01 IP储备不足,《长江七号》IP开发曾遭滑铁卢

周星驰进军Web3,最直接的开发方式就是把自有IP推出NFT产品,类似于巨星传奇包装周杰伦的方式。然而详细探究就会发现,周星驰的电影IP大部分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掌握在自己手中的IP,开发NFT产品也会变得比较困难。

周星驰电影大量产出于90年代,也是香港电影工业发展的巅峰,大型电影制作公司掌握了电影的版权。当时的电影人,尤其是导演和演员还没有形成IP意识,自然不会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益。

纵观周星驰最著名的一些电影作品,《赌圣》、《逃学威龙》和《九品芝麻官》的版权归属于嘉禾影业。三部《大话西游》的大陆版权早在1995年就被卖给了电影的合作方西部电影集团。《食神》、《喜剧之王》和《少林足球》虽然是周星驰自己的星辉海外制作的,但IP版权还是在寰宇娱乐手里。

也就是说,掌握在周星驰和自己公司手中的电影IP版权,只有《长江七号》、《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这些电影都是发生在周星驰所谓的“走下坡路”的阶段。用户们购买这些NFT的意愿并不高,二级市场升值的前景也不太乐观。

《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都成为了当年的票房冠军,但这些电影的IP形象却并不多。《美人鱼》大部分都还是以人类形态为主,真正的人鱼形象仍然需要重新设计。同时,《西游降魔篇》作为有些邪典的影片,IP形象开发也困难重重。因此,《长江七号》算是比较适合推出NFT产品的IP。

事实上,周星驰曾经希望利用“长江七号”的IP形象开发诸多衍生产品。

2010年,周星驰联合《麦兜故事》的动画导演袁建滔联推出了动画电影《长江七号爱地球》。借着这个时机,比高集团推出了《长江七号》IP的玩具、电子游戏、动画电视剧等一系列衍生品。网龙开发的MMORPG《长江七号》在那一年的7月就已经公测。

不过,比高集团显然没有处理好版权开发的核心问题,同时蹭电影热度推出的诸多毛绒公仔,也面临了盗版泛滥的诸多问题。最终,《长江七号》的IP开发以失败而告终。

总而言之,周星驰能够拿来开发Web3产品的IP阵容还稍显单薄,三部影视作品推出NFT产品需要原创大量美术资源。这对于初步探索Web3领域的周星驰和他的比高集团无疑是较为困难的。

02 选错合作伙伴,价高者得心态不适合Web3

除了IP阵容单薄的问题,Web3领域的合作方选择也会成为周星驰的一大困境。尤其是联系到近几年周星驰频频与合作伙伴发生纠纷,找到靠谱的合作伙伴就显得尤为重要。周星驰与新文化传媒的财务纠纷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7年,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与关联方Young &Young 共同投资周星驰旗下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以下简称“PDAL”)。投资完成后,新文化香港持有PDAL 40%的股权,Young &Young持有11%股权,周星驰持股变成49%。

因为新文化传媒原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是Young &Young的唯一股东,所以新文化传媒本质上成为了PDAL的最大股东。

新文化传媒投资周星驰,就是看中了周星驰电影的号召力,包括《美人鱼》在中国电影市场的票房成绩给了他们充足的信心。不过,为了保证自己的收益,新文化传媒与周星驰签订了总价值10.4亿元的对赌协议,对于PDAL每财年的净利润进行了限制。

实际情况却远远不及双方当初的计划,2016年和2017年PDAL均完成了对赌协议中的利润指标。2018年,PDAL净利润为2.58亿元,业绩承诺却达到了2.87亿元。2019年PDAL净利润为1.66亿元,需要达到的净利润预期则为3.62亿元,差距甚至超过了2亿元。

这种情况一方面来源于资本市场对绑定IP的操作不看好,整体电影市场的环境不佳。同时,原定新文化传媒需要支付给PDAL将近6.1亿元的股权转让款,迟迟没有到账。

股权转让款没有到账,PDAL就没有资金投入到影视产品开发中,导致了《美人鱼2》后期制作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填补档期的《新喜剧之王》票房又明显不及预期,净利润目标没有完成就非常正常。

原定开发的《西游·降魔篇》和《美人鱼》电视剧也没有着落,资本绑定IP变成了一地鸡毛,双方不得不就财务问题对簿公堂。

事后复盘周星驰与新文化传媒这次失败的合作,传媒类公司高价收购明星公司股权来实现提高估值的目标,在电影行业红火的那几年比比皆是。周星驰最终接受了新文化的方案,显然是看中了对方的高投入,选择了开价更高的那个。

这种寻找合作伙伴的心态,对于经营一家企业显然是不利的。现在,Web3领域也处于大量热钱涌入的阶段,行业虚火比较旺盛。周星驰和他的公司如果没有找到一个靠谱的合作伙伴,放平Web3投资心态,非常容易重蹈与新文化传媒合作的覆辙。

周星驰进入Web3领域,对于这位年过六十的导演而言是殊为不易的。然而Web3领域的要求和投资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周星驰面临的挑战也会更多。开通Instagram之后,周星驰的Web3之路下一步要做什么,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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