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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专家探索应对老龄化“中国方案”: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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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专家探索应对老龄化“中国方案”: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

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吴玉韶日前联合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论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国社会科学网2022年10月24日消息,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吴玉韶日前联合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论文。其中指出,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具有特殊性,我们的基础国情、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更对其应对方案提出了特定要求,亟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论文表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基本国情,其发展所产生的冲击将“不亚于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等历史上任何一次伟大的经济与社会革命”,其应对将涉及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调节和长期适应,其影响亦将渗透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诸多脉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与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并列的国家战略,使之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其中指出,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已从2000年的1.26亿增长为2020年的2.64亿,到2050年则可能达到4.80亿,预计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和全球老年人口的20%以上。

“从全球角度看,中国的老龄化进程有其显著的特殊性。我们不仅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超快、区域异质性巨大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也相对最为繁重。目前看来,人类社会从未具备面对如此超大尺度人口系统和超复杂性地域范畴的老龄社会应对经验。”论文表示。

论文认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起出生人数的大幅下降将导致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黄金育龄期女性规模快速缩减,其降势至少持续至2045—2050年前后,再加上婚育推迟或悬置的增多而对释放生育潜力影响愈来愈大,年出生人数于未来十几年趋减或在低位徘徊几成定局。尽管国家已放开三孩生育政策,而即便短期内生育率有所提升,也只能在一定时期内有限弱化每年出生人数减少的程度,对人口老龄化延缓效果有限。

与此同时,2000年我国人口净增数首次降至千万以内(约957万),2010年和2020年净增数分别为641万和204万,2021年则减至48万。2021年是1960年以来首个死亡人口数过千万(约1014万)的年份,死亡数预计在2025—2030年超过出生数,并在2055年左右抵达峰值。

论文表示,“尽管未来30年间全球过半数国家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人口负增长,而我国则正在步入人口零增长乃至负增长区间。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我们要在少子化持续、高龄化凸显和死亡高峰即将出现等多重背景下综合研判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及影响机制,给出自己的解释以为国家战略实施而夯实科学基础。”

论文认为,家庭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本源型传统,重视与支持家庭应当成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点和特点。此外,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遭遇老龄化不同,中国是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步入老龄社会,这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创新空间。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改变我们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社会格局乃至政治形态,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

在探索应对老龄化“中国方案”的具体操作层面,论文提出多项策略,包括在制度建设中补齐法律法规短板、推动资源整合和资源下沉、在积极老龄观构建中强调“多生”与“善养”、“优生”与“优死”并重,以及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方面。

论文指出,中央及各部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出台涉老政策文件逾三百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基础初现雏形。然而与此同时,老龄制度建设亦呈现出“政策多,法规少”的窘境,国家现仅有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仅缺乏实施条例及配套行政法规,而且修订周期长(自1996年首颁以来仅实质性修订一次)。

“我们亟须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首要任务。”论文称。

其次,老龄政策大多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针对性难以精准,例如2016年印发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便涉及25个部门联发,这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不少基础性工作难以展开,因此需进一步创新升级现有老龄事务体制,通过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协作的行政统筹机制以夯实老龄社会的整体性治理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已明确提出“探索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等系列家庭支持策略。在此背景下,可参考他国有效做法,尝试论证和推动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为统筹应对“一老一小”等问题提供重要组织和行政保障。

论文还指出,中国城乡和区域发展特质显著,不同地区应对老龄化的能力和资源存在天然差别,并直接影响其治理节奏和解决问题的速度及程度。在人口趋减和流动性增强的背景下,不少城市展开“抢人大战”并专注于引进具有创新研发和管理能力的高端人力资源,这种“掐尖”式的传统人才策略在人口负增长进程中将呈现疲态,更将陷入人才补贴竞争的陷阱并对劳动力格局形成累积性结构伤害。各地应在治理精准化的进程中利用地区差异采取错位发展策略以进一步鼓励有序的人口迁移流动,并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强化区域均衡机制和储备相应纠偏机制,落实“以空间换时间”的治理路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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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专家探索应对老龄化“中国方案”: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

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吴玉韶日前联合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论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国社会科学网2022年10月24日消息,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吴玉韶日前联合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论文。其中指出,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具有特殊性,我们的基础国情、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更对其应对方案提出了特定要求,亟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论文表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基本国情,其发展所产生的冲击将“不亚于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等历史上任何一次伟大的经济与社会革命”,其应对将涉及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调节和长期适应,其影响亦将渗透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诸多脉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与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并列的国家战略,使之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其中指出,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已从2000年的1.26亿增长为2020年的2.64亿,到2050年则可能达到4.80亿,预计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和全球老年人口的20%以上。

“从全球角度看,中国的老龄化进程有其显著的特殊性。我们不仅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超快、区域异质性巨大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也相对最为繁重。目前看来,人类社会从未具备面对如此超大尺度人口系统和超复杂性地域范畴的老龄社会应对经验。”论文表示。

论文认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起出生人数的大幅下降将导致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黄金育龄期女性规模快速缩减,其降势至少持续至2045—2050年前后,再加上婚育推迟或悬置的增多而对释放生育潜力影响愈来愈大,年出生人数于未来十几年趋减或在低位徘徊几成定局。尽管国家已放开三孩生育政策,而即便短期内生育率有所提升,也只能在一定时期内有限弱化每年出生人数减少的程度,对人口老龄化延缓效果有限。

与此同时,2000年我国人口净增数首次降至千万以内(约957万),2010年和2020年净增数分别为641万和204万,2021年则减至48万。2021年是1960年以来首个死亡人口数过千万(约1014万)的年份,死亡数预计在2025—2030年超过出生数,并在2055年左右抵达峰值。

论文表示,“尽管未来30年间全球过半数国家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人口负增长,而我国则正在步入人口零增长乃至负增长区间。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我们要在少子化持续、高龄化凸显和死亡高峰即将出现等多重背景下综合研判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及影响机制,给出自己的解释以为国家战略实施而夯实科学基础。”

论文认为,家庭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本源型传统,重视与支持家庭应当成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点和特点。此外,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遭遇老龄化不同,中国是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步入老龄社会,这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创新空间。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改变我们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社会格局乃至政治形态,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

在探索应对老龄化“中国方案”的具体操作层面,论文提出多项策略,包括在制度建设中补齐法律法规短板、推动资源整合和资源下沉、在积极老龄观构建中强调“多生”与“善养”、“优生”与“优死”并重,以及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方面。

论文指出,中央及各部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出台涉老政策文件逾三百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基础初现雏形。然而与此同时,老龄制度建设亦呈现出“政策多,法规少”的窘境,国家现仅有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仅缺乏实施条例及配套行政法规,而且修订周期长(自1996年首颁以来仅实质性修订一次)。

“我们亟须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首要任务。”论文称。

其次,老龄政策大多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针对性难以精准,例如2016年印发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便涉及25个部门联发,这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不少基础性工作难以展开,因此需进一步创新升级现有老龄事务体制,通过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协作的行政统筹机制以夯实老龄社会的整体性治理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已明确提出“探索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等系列家庭支持策略。在此背景下,可参考他国有效做法,尝试论证和推动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为统筹应对“一老一小”等问题提供重要组织和行政保障。

论文还指出,中国城乡和区域发展特质显著,不同地区应对老龄化的能力和资源存在天然差别,并直接影响其治理节奏和解决问题的速度及程度。在人口趋减和流动性增强的背景下,不少城市展开“抢人大战”并专注于引进具有创新研发和管理能力的高端人力资源,这种“掐尖”式的传统人才策略在人口负增长进程中将呈现疲态,更将陷入人才补贴竞争的陷阱并对劳动力格局形成累积性结构伤害。各地应在治理精准化的进程中利用地区差异采取错位发展策略以进一步鼓励有序的人口迁移流动,并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强化区域均衡机制和储备相应纠偏机制,落实“以空间换时间”的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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