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民政部举行第四季度例行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据调查,我国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占比目前已超过一半,部分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大量老年人不与子女或其他家人共同居住生活,面临着居家养老的许多生活不便或困难,甚至是安全风险隐患。
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而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居家养老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也是绝大多数家庭和老年人的选择意愿。”李邦华表示。
此前,2021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分类服务。《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则明确提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并提出了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目标。
李邦华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民政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探访关爱服务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按照《意见》部署,到2023年底前,全国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意见》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提出了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等。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重点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健康状况、生活困难、家庭赡养扶养、居家安全、服务需求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
《意见》要求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技术应用等。同时,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要求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疫情应急处置、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取相应特殊措施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李邦华介绍,探访关爱服务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此次是通过《意见》形成制度并在全国面上统一部署推进,“探访关爱服务作为一项全国推行的新养老服务项目,《意见》虽然作出了整体安排和一些具体规定,但更多的实施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
他表示,在实施步骤方面,首先是要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同地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特点和需求不一样、存在的突出困难也不一样,需要在总体部署下因地制宜建立制度。第二步是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既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数量,也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确保找到人、找准人。民政部门已经依托“金民工程”建立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将逐步把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和关爱服务需求汇集形成基础数据库,为关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第三步是根据老年人意愿,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服务,上门入户探访必须要征得老年人同意,以个人自愿为前提。
在实施主体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国将推进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这些中心将进一步打造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平台和枢纽。在实施方式方面,探访关爱服务主要靠人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是人对人的服务,属于“人访”范畴。但《意见》也提出,要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目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通过老年人家庭用电、用水等情况的数据监测,来及时发现老年人居家养老中的风险并及时预警处置。
“下一步,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加紧出台地方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同时,民政部正在加紧制定探访关爱服务行业标准,加快完善“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促进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李邦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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