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10月27日公告,9月23日,西藏德锦与圣石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文石贸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圣石贸易、文石贸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西藏德锦持有的公司29.97%的股权,并约定在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圣石贸易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除圣石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文石贸易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汇通能源5%的股权。同日,西藏德锦与通泰万合分别与浙江友能和桐乡创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浙江友能、桐乡创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由西藏德锦持有公司的19.19%的股权和通泰万合持有的5.02%的股权。
虽经多方努力,但最终交易各方在置出资产作价等商业安排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预计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有鉴于此,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鸿都置业出具的《关于同意终止交易的函》以及股份转让方西藏德锦、通泰万合与股份受让方圣石贸易、文石贸易、浙江友能、桐乡创腾相应签署的《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自10月27日起,本次交易终止,圣石贸易要约收购事项不再实施。
公司因此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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